安丘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拥有的坐落于安丘市永安路北段路西的土地使用权1470平方米(合2.205亩)5年租赁权有偿出让项目(第二次)交易公告
2025-07-21
山东/潍坊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安丘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拥有的坐落于安丘市永安路北段路西的土地使用权1470平方米(合2.205亩)5年租赁权有偿出让项目(第二次)交易公告
山东/潍坊-2025-07-21 00:00:00

安丘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拥有的坐落于安丘市永安路北段路西的土地使用权****平方米(合*.***亩)*年租赁权有偿出让项目(第二次)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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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丘市农业农村局所属的安丘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拥有的坐落于安丘市永安路北段路西的土地使用权****平方米(合*.***亩)*年租赁权有偿出让项目第二次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丘分中心网(****://****.*******.***.**/******/******/采用拍卖(挂牌竞价)方式进行公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安丘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拥有的坐落于安丘市永安路北段路西的土地使用权****平方米(合*.***亩)*年租赁权有偿出让项目

三、标的资产内容:

安丘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拥有的坐落于安丘市永安路北段路西的土地使用权****平方米(*.***亩)*年租赁权(其土地上现有第三人所有房产,房产总建筑面积为***.**㎡不属于出让标的资产内容)。起拍价:******.**元(******.**元/年)竞买保证金:*****.**

四、意向受让方资格

*、竞买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本次拍卖(挂牌、竞价)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申购须知

*、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 *********日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丘分中心网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安丘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拥有的坐落于安丘市永安路北段路西的土地使用权****平方米(合*.***亩)*年租赁权有偿出让项目第二次拍卖(挂牌竞价)文件》。

*、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 **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到网上系统自动生成的银行子账户。

展示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至竞价前一日止的工作日内标的展示。联系人:张树红,联系:************

七、网上竞价时间

******日上午 ******:**,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告媒体: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拍卖机构微信公众号

九、其他相关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全面阅读本公告及拍卖(挂牌竞价)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查阅标的相关权属文件)并认可本项目拍卖(挂牌竞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在公告展示时间应自行至租赁权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疑问之处可咨询让方或拍卖机构,报名登记即视为认可本项目让交易标的现状。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所获取的信息不全面、错误或误解等而产生的相应后果。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后若以不了解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租赁合同》等相关文件、逾期支付或拒付成交价款等相关款项及费用、退还让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出让方、拍卖机构不承担出让标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本项目出让标的为****㎡(*.***亩)土地使用权租赁权,出让租赁权土地上现有第三人所有房产***.**㎡,房产不属于本项目出让租赁权资产范围。成交后,受让人须在土地租赁权出让方规定时间内自行与房产所有第三人协商达成涉及房产的协议,在规定时间内达不成协议不影响成交结果,受让人不得以此为由拒付成交价款和相关款项。以自愿竞买、自行协调、自担责任为原则,如因达不成涉及房产的协商一致协议影响到竞得的土地租赁权使用而产生的损失、风险和纠纷等由受让人自行承担和解决,与出让方和代理机构无关。

*.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内若变更原批准用途或性质的,受让人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并自行承担变更不能和申请不被批准的风险,且产生的费用和税金(包括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间涉及的税费)由受让人自行承担。租赁土地使用权不得转租或设置抵押,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一切不利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成交后受让人须自行进场,并负责租赁区域使用期间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安全、维稳、信访、环保等)。在日常经营使用时,严禁违规经营,严禁超出租赁区域范围,出租方有权随时检查土地及设施的使用情况,如发现承租方有违规经营、超出租赁区域范围等经营情况,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租方已交的租赁价款及租赁押金等相关费用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承租方须依法赔偿。

*.使用期间事项声明:

(*)土地及所有设施:土地及所有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缮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安全生产经营:生产经营期间,加强安全管理,若发生设备或人员等各种事故,所有责任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因管理不善造成人员伤亡或相关人员到上级部门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无偿收回土地租赁权,承租方已交的租金及各项费用不予退还。

(*)自然灾害: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及恢复生产经营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使用期满事项声明:

(*)承租方必须保持该土地及所有设施的完好,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承租方对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间进行的任何投资、投入、改善、添附、增设、所开辟的道路等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出租方不予以任何补偿。

(*)承租方租赁押金自合同到期并双方办理完交接手续且承租方无任何违约或应付款后无息返还。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承租方应当在**日内撤出场地,逾期出租方有权单方无条件扣留租赁押金,承租方不得对此有任何异议。

*.租赁权租期*年,自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算,租赁费可按年交纳,年租赁费按总成交额*年均分,第*至*年租金须自上一年租期到期日提前一个月交纳。承租方须交纳租赁押金****.**元,随第一年租赁费一同交纳,租赁期满经出租方验收合格后,按租赁合同约定退还(不计息)。

*.若因政府政策调整、出租方受租方协商一致或因重大项目建设等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变更租赁区域规划、政府主导租赁区域资产重组之类导致租赁区域的土地拆迁征用、土地发生权属、性质变化、政府收回土地管理权导致出租方丧失对外出租土地的权利等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或需提前终止租赁时,租赁合同自然终止,承租方须在接到出租方通知后一个月内无条件退出。已交纳的租金按时间比例无息退还,租赁押金无息全额返还,其他费用不退,租赁双方损失自负,互不追究责任。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 ***********

公司地址:潍坊市健康东街****号汇贤大厦***

潍坊广元拍卖有限公司

****年*月**日



安丘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拥有的坐落于安丘市永安路北段路西的土地使用权****平方米(合*.***亩)*年租赁权有偿出让项目(第二次)拍卖腌(挂牌、竞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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