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5年新乡县小冀镇苗庄村、崔庄村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7-21
河南/新乡
招标采购
新乡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5年新乡县小冀镇苗庄村、崔庄村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新乡-2025-07-21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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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年新乡县小冀镇苗庄村、崔庄村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机构:柏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
访问次数:***
项目概况 新乡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年新乡县小冀镇苗庄村、崔庄村标准厂房 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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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新乡县政采竞谈******** | |||||||||||||||
*、项目名称:新乡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年新乡县小冀镇苗庄村、崔庄村标准厂房 建设项目 | |||||||||||||||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预算金额:*,***,***.**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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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项目概况:新建长**米,宽**.*米,总面积****平方米单层钢结构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 (*)标段划分:*个标段; (*)招标范围: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漏项部分; (*)工期(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质量: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安全要求:安全生产零事故; (*)环保要求: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相关环保政策及规范要求; (*)地点:新乡县境内;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规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采购预留金额;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目标,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使用绿色包装,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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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投标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提供本单位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且项目经理无在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信誉要求: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方式:供应商须在上述时间内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钥登陆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按系统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格式)及资料,如项目为多标段,投报多个标段时,须每个标段都进行一次下载采购文件的操作 | |||||||||||||||
*.售价:*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地点:新乡智能开标大厅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地点: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供应商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 *、各供应商在谈判会议结束前务必要在远程开标大厅保持在线的状态,有谈判过程需要澄清、最终(或二次或多次)报价的,均要求在开始的**分钟内在系统内完成,未在规定的时间完成的视为放弃,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监督部门:新乡县财政局************;新乡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新乡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 |||||||||||||||
地址:新乡县商务中心*号楼南楼*层 | |||||||||||||||
联系人:刘小森 | |||||||||||||||
联系方式:***********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柏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路***号**栋**层**号 | |||||||||||||||
联系人:吴书明 | |||||||||||||||
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吴书明 |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