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余市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
2025-07-21
吉林/白山
中标结果
扶余市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
吉林/白山-2025-07-21 00:00:00
《扶余市****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经扶余市人民政府****年第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通告。


扶余市****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

使用方案

****,吉林省下达扶余市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万元,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生猪(牛羊)调出大(主要)县奖励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吉财粮〔****〕****号)、《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生猪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吉牧联发〔****〕**号)文件要求,结合扶余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用于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奖励资金***万元

(一)奖励范围

对扶余域内符合禁养区规定、具有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粪污处理设施达标的生猪规模养殖场予以奖励,年度内对各级财政同类资金已经支持的项目不重复奖励。如项目符合新的奖励档次标准,须对已享受的补助资金进行冲减后再实施奖励。农村居民利用自家庭院进行养殖的不在补助范围之内。补助资金不足时,按圈舍面积大小顺序安排。

(二)奖励标准

*.生猪规模养殖场奖励**万元标准母猪(包括后备母猪)存栏**头以上或育肥猪存栏***头以上,猪舍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上。

*.生猪规模养殖场奖励**万元标准母猪(包括后备母猪)存栏***头以上或育肥猪存栏****头以上,猪舍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上。

*.生猪规模养殖场奖励**万元标准母猪(包括后备母猪)存栏***头以上或育肥猪存栏****头以上,猪舍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上。

(三)建设标准

猪舍为全封闭,舍内设施齐备有食槽、饮水、隔栏和排污设施,不能混养。

(四)项目验收及要求

项目实施主体到所在地乡镇政府进行申报,由乡镇政府组织初审,并按初审结果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乡镇党委召开党委会会议对排序结果确认后,由乡镇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乡镇政府公章,报扶余市农业农村局备案。由扶余市农业农村局、松原市生态环境局扶余市分局和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组成联合验收组,采取现场踏查的方式进行验收,验收结果经公示*日无异议后,提报联合验收单作为财政拨款依据。项目申报单位对所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对年度内不重复享受同类补助情况进行承诺;扶余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申报材料审核、组织现场联合验收、合格项目备案;松原市生态环境局扶余市分局负责项目禁养区认定和粪污处理设施踏查;乡镇政府对区域内申报项目的权属、合法性和初审真实性负责;扶余市财政局负责按照程序及时拨付资金。

二、用于生猪引种补贴资金***万元

(一)补贴标准。

扶余市内生猪养殖场(户)年内批次自松原域外购买种猪**头以上的(含**头),按购买价格的**%给予补贴(每头补贴不超过****元),每个养殖场(户)补贴数量不超过***头

(二)申报程序

生猪养殖主体在购进种猪前,需先向属地乡镇政府(畜牧站)提出备案申请,如实填写《生猪养殖场(户)松原域外引进种猪备案表》,内容主要包括引进种猪品种、引种厂家、引种时间、引种数量等,经乡镇政府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乡镇政府公章后,报扶余市农业农村局备案。生猪补贴事项按照申报日期先后进行排序,在****年**月底前或项目资金全部用完即终止备案申请。

(三)引种程序

扶余市农业农村局指派工作人员,对引种过程进行全程陪购和现场监督,并对供种厂家、引种时间、引进种猪数量、发票开具等相关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由扶余市动物检疫站和乡镇政府(畜牧站)对引进种猪进行落地即时核查,主要包括对到场种猪数量、检疫及引种手续、耳标佩戴情况等进行逐一核对,相关核查结果应相互印证。

(四)所需材料。

申报主体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及一卡通或直补折(须为一类卡、注明开户行)复印件、《生猪养殖场(户)松原域外引进种猪备案表》等材料;供种单位需提供《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系谱、引种证明等材料。

三、用于政策性生猪保险费用、生猪防疫服务费用、养殖和屠宰环节及猪肉产品(加工)流通环节检测检验费用资金、储备冷冻猪肉等共计***万元

用于开展政策性生猪保险保费配套补贴***万元;用于生猪防疫服务费用**万元;用于养殖、屠宰环节及猪肉产品(加工)流通环节检测检验费用(“瘦肉精”检测检验)**万元;用于储备冷冻猪肉保管补贴和投放费用**万元。各项目资金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工作实际开展情况,在政策范围内可调剂使用。

企业微信客服
微信公众号
微信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