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2025-07-21 00:00:00
关于遴选承担****年度榆树市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任务的培训机构的公告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 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和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围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和文明乡风建设等人才需求,现就承担****年度榆树市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任务的培训机构进行遴选。
一、遴选目标
榆树市****年常规培育任务****人,专题培育任务***人。为更好的落实培育项目,根据《**** 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遴选符合要求的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
二、遴选条件
*.成立*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的企事业单位和教育机构,或承办过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事业单位,或主营业务范围是长期从事农业农村活动的合作社、家庭农场。
*.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
*.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三、申报程序
填报《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申报表》,并在申报截止时间前进行申报,申报材料:
*.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申报表;
*.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
*.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备的图片;
*.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相关证件;
*.从事相关工作的图片等正面材料。
市农业农村局根据遴选条件,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和部门的同志对申报单位进行核实,根据实际情况评分,根据年度任务要求择优认定,并对确定后的培训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认定机构与市农业农村局签订合作协议。
四、申报时间、地点
遴选公示期:****年*月**日上午*:**分至****年*月**日下午*:**分。
申报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分。
申报地点:市农业农村局科学技术与市场信息科(*楼***室)。
联系人:榆树市农业农村局 科学技术与市场信息科
史恩龙 ***********
榆树市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编辑:王鑫 复审:范晓光 终审:樊德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