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川A0975U普拉多处置
2025-07-21
四川/成都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川A0975U普拉多处置
四川/成都-2025-07-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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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川******普拉多处置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川******普拉多处置 |
| 资产类别 | 交通运输工具 |
| 转让方名称 | 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为保护交易各方利益,避免各方遭受损失,本公告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报名人自愿在交易系统提交报名并被确认为意向投资方即视为同意并作出如下承诺:若本项目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在网络竞价环节各意向投资方均未报价的,挂牌申请人及产权交易机构有权扣除该项目意向投资方交易保证金,作为对本交易守约方的补偿。本所可按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应收取的受让方服务费为计算标准,在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前述费用后,挂牌申请人同意将交易保证金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本次转让标的为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川******普拉多处置,车辆不存在抵押、担保等情形,车辆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移交,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质量等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本次转让的车辆在处置、审批及挂牌期间可能存在年检、车辆保险即将或者已经过期的情形,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自行查询了解相关的规定及车辆年检和车辆保险续缴的情况,成交后,不得以以上事项为理由要求退换交易标的,转让方承诺配合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 *、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权证、年审(年检)、违章、限行范围、车辆行驶里程数、车辆具体参数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过户及使用等多方面的风险),车辆涉及年审和保险过期的,受让方需自行承担车辆年审及车辆保险续缴产生的费用,若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同意按照标的现状受让。因此,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本次处置车辆的过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受让方应自行查询了解车辆过户相关规定并承担车辆过户涉及的相关费用,本次车辆交易中涉及的过户费用(包括过户手续费、工本费、号牌费等),涉及应缴纳的税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由双方各自承担;本次处置的车辆过户前的违章由转让方负责。 *、车辆移交前的违章记录由原车主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违章罚款、滞纳金等),移交后车辆权属归受让方所有,若出现违章、安全事故以及财产损失,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与转让方无关。 *、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已收到生效后的《产权交易合同》、应结算的交易价款和转让方、受让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其他事项见《产权交易合同》、《机动车明细表》,评估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 车辆停放地点:成都市金牛区星辉中路**号 看车联系人:尹一帆看车联系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