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2025-07-21 00:00:00
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兰溪市行知中学委托,现就兰溪市行知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采购(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名称:兰溪市行知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 服务期限 |
* | 兰溪市行知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 以食堂营业收入为基数,在**%***%(含)之间进行报价 | *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
注:第一中标公司合同签订后,试用期*个月。试用期满*个月后由本校教师和学生代表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不足**%的,将与第一中标公司解除合同,采购人重新与第二中标公司签订剩余的服务合同,试用期执行规则同第一中标公司。 | |||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已中标兰溪市行知中学食堂食材配送的企业拒绝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前;(上午:*:*****:**;下午:**:*****:**,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兰溪市兰江街道振兴路***号总部经济大楼*座**楼。
*、售价:***元/份(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账户信息:
账号名称: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金华市铁岭头支行
汇款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以及汇款单位名称。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采购活动投标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获取需携带以上资料,并现场交纳资料费。*)在线获取将所需的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邮箱(**********@**.***)。
九、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浙江政府采购网。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邮寄或直接送达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前。逾期寄(送)达或标书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邮寄或直接送达地点: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兰溪市振兴路***号总部经济大楼*座**楼)。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年**月**日**:**时(北京时间)在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兰溪市振兴路***号总部经济大楼*座**楼)开标。
十二、其他事项:
*.本项目无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现场会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请及时添加项目钉钉群(钉钉群号:************),开标活动现场将在钉钉群进行全程直播。
*.已成功报名的投标供应商如若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应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将书面文件扫描发送至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邮箱(**********@**.***)告知。
*.供应商应当按照本公告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无权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及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兰溪市行知中学
地址:兰溪市杨子江路南
联系人:盛老师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兰溪市振兴路***号总部经济大楼*座**楼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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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活动投标登记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