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政宸建筑用石加工有限公司石材破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5-07-21
吉林/辽源
审批|立项|规划
关于吉林省政宸建筑用石加工有限公司石材破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吉林/辽源-2025-07-21 00:00:00

关于吉林省政宸建筑用石加工有限公司石材破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辽源市生态环境局东辽县分局

吉林省政宸建筑用石加工有限公司

公司《关于建设项目环评批复的申请》和委托吉林省睿彤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吉林省政宸建筑用石加工有限公司石材破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并经我局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为建项目。建设地点:东辽县安石镇牛心村五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碎石加工生产线,年产规格***石子和***石子共计**万吨。总占地面积*******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我局原则同意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加强废气污染防治

破碎采用湿式破碎;成品、原料堆场进行三面围挡和苫布覆盖定期对地面进行洒水。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

(二)加强废水污染防治

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地面降尘洒水、湿式破碎洒水全部蒸发,不外排。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加装减震垫等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标准。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建立环境污染防控体系

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避免环境风险发生。

三、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以及排污许可登记或申领排污许可证,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东辽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的监督检查工作。

辽源市生态环境局东辽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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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爽)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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