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烟台苹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
2025-07-07
辽宁/辽阳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省级】烟台苹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
辽宁/辽阳-2025-07-07 00:00:00
烟台苹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信息来源:省级公共资源
挂牌日期:**********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烟台苹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转让方名称 山东省烟台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山东省农业科学院烟台市分院)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烟台市农业农村局
转让比例 **%
挂牌价格 *.**万元(人民币)
挂牌期间 **工作日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重要信息披露 *. 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万元。其中,转让方山东省烟台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山东省农业科学院烟台市分院)认缴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 *.根据《关于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要求烟台苹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针对违规使用资金问题,受让方须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企业及下属企业海阳绿水韵味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专项资金整改工作,涉及金额****.**万元。 *. 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山华会审字【**】***号《审计报告》、和信专字(****)第******号《审计报告》及鲁正信评报字(****)第****号《资产评估报告》。
受让方资格条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产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财务报表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受让方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到产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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