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东泰花园B区西侧门市房第1-15号
2025-07-16
山东/枣庄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省级】东泰花园B区西侧门市房第1-15号
山东/枣庄-2025-07-16 00:00:00
山东/枣庄-2025-07-16 00:00:00
东泰花园*区西侧门市房第****号
信息来源:省级公共资源
挂牌日期:**********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东泰花园*区西侧门市房第****号 |
| 资产类别 | 房产 |
| 转让方名称 | 枣庄市薛城区新城街道托二社区居民委员会 |
| 标的名称 | 东泰花园*区西侧门市房第****号 |
| 交易机构名称 | 山东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 |
| 价款形式 | 金额 |
| 挂牌价格 | *.**万元(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工作日 |
| 挂牌日期 | ********** |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与出租方无关。若给出租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意向承租方要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标的转租、抵押、转让及改变用途;遵守合同内各项规定,如不遵行,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保证在其使用租赁标的或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被确认为承租方后须同意资产租赁合同一年一签,租赁期满可续签,但续签不超过两次。或一次性签约租赁期不高于三年。 *、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对现场实物情况进行最终确认,《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在《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基础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