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中建八局(山东)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
2025-07-16
山东/济南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省级】中建八局(山东)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
山东/济南-2025-07-16 00:00:00
山东/济南-2025-07-16 00:00:00
中建八局(山东)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信息来源:省级公共资源
挂牌日期:**********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中建八局(山东)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
| 转让方名称 | 济南万融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济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 |
| 挂牌价格 | *.****万元(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工作日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重要信息披露 | *.截至评估基准日****年*月**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中建八局发展建设有限公司认缴***万元,实缴***万元;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认缴****万元,实缴****万元;济南万融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认缴****万元,实缴*万元;济南先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认缴****万元,实缴****万元;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认缴****万元,实缴***万元;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认缴****万元,实缴***.*万元;中建八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认缴***万元,实缴*万元。 *.转让方认缴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目前出资期限已过。 *.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信会师报字[****]第*******号《审计报告》及天兴评报字[****]第****号《资产评估报告》。 *.本次转让受让方应承接转让方未实缴出资义务及未实缴的违约责任。 *.根据《公司法》规定,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意向受让方须提供具有完成实缴****万元未缴注册资本的能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不低于****万元的资金证明等能够证明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具备实缴注册资本的能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经完成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将不会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挂牌标的,否则受让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若被确定为受让方,同意受让标的企业**%股权后,承接履行转让方未实缴出资义务。如受让方违反实缴出资义务,导致转让方被标的企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标的企业债权人及其他第三方追究违约或赔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