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城区(江北片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筑垃圾预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5-07-18
湖北/宜昌 变更澄清
宜昌市城区(江北片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筑垃圾预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湖北/宜昌-2025-07-18 00:00:00

宜昌市城区 ( 江北片区 )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筑垃圾预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宜昌市城区 ( 江北片区 )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筑垃圾预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修改,具体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取消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资格评审标准中*条“ 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的要求。

*、本项目招标控制总价(最高限价)为: ********.** 元(大写:贰仟壹佰柒拾贰万壹仟伍佰陆拾元整)。本项目实行总价控制,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款中的 “备注:本项目拟采购各类设备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含**%增值税)不得超过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六)投标报价表及明细表”中载明含税单价最高限价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投标,答疑时公布。”修改为“备注:本项目拟采购各类设备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含**%增值税)。投标总报价超过招标控制总价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第*.*.*款中“投标价格”的评审标准修改为“投标人的报价或算术错 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 如有)未超过本标段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增加关于劳务分包相关条款,具体详见随本次澄清修改公告发布的答疑文件。

*、本项目总平面图纸已随本次澄清修改公告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查阅。

*、本项目招标文件以本次澄清修改公告发布的答疑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此次发布的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本澄清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湖北三峡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址:宜昌高新区生物产业园吉祥路***号

联系人:陈玉莲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号金德瑞国际酒店**

联系人:尹镭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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