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虚拟电厂智慧柔性能力提升改造项目-亚洲之星零碳数字物流港(二期)充电桩项目(YBSXES202501270)交易公告
2025-07-18
四川/宜宾 中标结果
宜宾虚拟电厂智慧柔性能力提升改造项目-亚洲之星零碳数字物流港(二期)充电桩项目(YBSXES202501270)交易公告
四川/宜宾-2025-07-18 00:00:00

宜宾虚拟电厂智慧柔性能力提升改造项目*亚洲之星零碳数字物流港(二期)充电桩项目施工单位选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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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宜宾虚拟电厂智慧柔性能力提升改造项目*亚洲之星零碳数字物流港(二期)充电桩项目
业主或委托单位: 宜宾市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
工期要求(天): ** 选取方式: 随机抽取
项目预算价(元): *******.** 项目发包价(元): *******.**
资金来源: 自筹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报名开始时间: ********** **:**:** 报名结束时间: ********** **:**:**
选取开始时间: ********** **:**:**
资质类别及等级: 提示:施工单位仅需满足任一资质类别及等级
资质类别 等级
施工总承包类**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专业承包类**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履约保证金要求: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
*.缴纳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现金、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交款时间: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施工合同签订前。企业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将视为放弃中选资格。
*.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及时间(适用于以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项目业主接到企业申请和支付凭据资料以及由项目业主确认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后,**日内无息退还至中选企业。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①中选企业不履行与项目业主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项目业主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②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③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项目所在地: 翠屏区
选取地点: 宜宾市翠屏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项目地址: 翠屏区亚洲之星零碳数字物流港内部
项目概况: 标段划分:无
建设地点:翠屏区亚洲之星零碳数字物流港内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在亚洲之星零碳数字物流港规划*****分体式直流充电堆(一拖八)*套,*****分体式直流充电堆(一拖十)*套,****单枪充电桩两台以及两套***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共计装机功率******。
项目范围:成交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设备材料采购、现场施工、设备安装、系统调试、并网验收、资料移交等工作内容,确保项目品质和工程质量不低于项目总体要求。
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日内,成交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
付款方式:
付款条件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正式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发包人按合同价格的**%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
(*)所有设备全部运货到场,并通过监理及业主验收合格。电气设备、线缆、土建施工完成,并完成充电桩、电气设备等调试工作完成,达到试运行标准,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至**%。
(*)结算款支付:双方同意发包人委托有资质的审计单位对本工程进行结算价款审核,组织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待工程竣工审计完成后,审定并在收到承包人提供符合要求的请款资料后**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工程建设费结算价的**%;承包人对审计单位出具的正式审核报告不持异议,净审减额在*%(不含*%)以内,基本审价费和审减效益费由发包人承担;如审减额超过*%(含*%),基本审价费和审减效益费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从结算款中扣除此费用。审减效益费=(承包人报审金额***%*审定结算金额)***%)。
(*)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后,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供符合要求的请款资料后**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无息支付尾款。
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的期限为签订合同到竣工验收之日,质量保证金承担的期限为竣工验收之日到缺陷责任期满。
履约担保在竣工验收前一直有效,工程完工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解除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天内无息退还(若有)。
(*)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质量保证金的发票)及付款依据资料。
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
项目特殊要求: 施工企业在报名前应仔细核对工程量清单中的组价,并自行踏勘现场。若对清单组价有异议请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向业主单位提出。否则,报名后将视为对清单组价无异议,中选后不得要求业主单位更改组价或拒绝履约。
回避情形: 无回避信息
合同主要条款、工程量清单或图纸等: *.图纸、清单和合同.***
注意事项:
*.满足条件的意向施工企业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方可参与本项目的选取,报名时需上传响应文件(范本详见通知公告),响应文件格式不满足范本要求视为无效响应。
*.施工企业报名成功即视为自行承诺满足本项目的所有要求,经查实不满足要求将纳入诚信管理,并按规定暂停或取消宜宾市小额工程交易平台入驻资格。
*.不同施工企业报名联系方式相同或从同一企业(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地址)参与本项目选取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技术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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