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2025-07-18 00:00:00
缙云县新型城镇化项目(一期)—邻里中心及婺剧广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缙云县新型城镇化项目(一期)—邻里中心及婺剧广场改造工程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第*条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规费和税金,投标人应按下列给定的费率或区间计取,计算基数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版)规定,现修改为以下内容:
名称 |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 |
规费 |
增值税(销项税额) |
建筑装饰工程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园林绿化工程 |
*.**~*.**% |
**.**% |
*% |
市政工程 |
*.**~*.**% |
**.**% |
*% |
泛光照明 |
*.**~*.**% |
**.**% |
*% |
给水工程 |
*.**~*.**% |
**.**% |
*% |
排水工程 |
*.**~*.**% |
**.**% |
*% |
智能化工程 |
*.**~*.**% |
**.**% |
*% |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现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 ********.**元,其中暂列金额(含税金)合计*******.**元,暂定综合单价(含税金)合计******.**元;暂列金额(含税金)、暂定综合单价(含税金)计入总价但不下浮。
三、商务标评审评审内容金额修改。
四、投标人****年*月**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打印页变更为投标人****年*月**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打印页。
五、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年*月*日* :**。
六、定标时间更改为****年* 月**日** :** 。
七、招标文件以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八、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变更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人:缙云县城投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缙云县新建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丽水蓝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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