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六安分行皖西学院银校合作项目(第一批)04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07-18
安徽/合肥 中标结果
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六安分行皖西学院银校合作项目(第一批)04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合肥-2025-07-18 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六安分行皖西学院银校合作项目(第一批)**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 **********

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六安分行皖西学院银校合作 同类项目:银校合作***;项目(第一批)**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六安分行皖西学院银校合作项目(第一批)**标段(招标编号:**************/**),于****年*月**日**:**分整在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滨湖新区紫云路***号)开标,经评标小组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标段:皖西学院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六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整。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四、发布媒介:

本公告发布媒介为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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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六安分行皖西学院银校合作项目(第一批)答疑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 **********

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六安分行皖西学院银校合作项目(第一批)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六安分行皖西学院银校合作项目(第一批)(项目编号:**************)答疑澄清公告**如下:

一、调整**标段:皖西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平台扩展建设项目评标办法部分评分项:

*.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评标办法**** 标段(皖西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平台扩展建设项目)**项目案例”项,原“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实验室安全管理平台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分,满分**分”,调整为“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所投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生产厂商具有实验室安全管理平台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分,满分*分”;本项原分值****分调整为分值***分。

*.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评标办法**** 标段(皖西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平台扩展建设项目)**项目进度安排”项,本项原分值***分调整为分值***分,其中,第*条,原“进度控制详细、合理、可行,充分考虑系统现状和实施实施过程中的各种情况的得*(不含)**分”,调整为“*、进度控制详细、合理、可行,充分考虑系统现状和实施实施过程中的各种情况的得*(不含)**分”

二、调整**标段:皖西学院公共区域智能控制节能管理项目(教学楼、图书馆空调控制系统)评标办法部分评分项:

*.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评标办法**** 标段(皖西学院公共区域智能控制节能管理项目(教学楼、图书馆空调控制系统))**投标人信誉资信情况”项,第*条,原”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的得*分,未提供不得分”,调整为“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的得*分,未提供不得分”;第*条,由原来“投标人提供本次采购空调节能控制系统或具有空调计费监测系统类知识产权证明的得*分,未提供不得分”,调整为“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空调计费监测系统或空调节能控制系统类知识产权证明的得*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原分值****分调整为****分。

*.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评标办法**** 标段(皖西学院公共区域智能控制节能管理项目(教学楼、图书馆空调控制系统))**节能率承诺”项,原“投标人承诺节能率≥**%,得*分,每增加*%,得*分(最高加*分)”,调整为“投标人承诺节能率≥**%,得*分,每增加*%,得*分(最高加*分)”;本项原分值****分调整为***分。

*.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评标办法**** 标段(皖西学院公共区域智能控制节能管理项目(教学楼、图书馆空调控制系统))**投标人业绩”项,由原来“投标人自****年*月*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的空调控制系统相关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分,最多得**分;未提供资料的,不得分”,调整为“投标人自****年*月*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的空调控制系统节能项目的相关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分,最多得**分;未提供资料的,不得分”;本项原分值****分调整为****分。

三、本项目**标段、**标段的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统一调整为“****年*月**日下午**时**分”,其余标段时间仍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修改部分仍执行原招标文件。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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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附件: 澄清公告(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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