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艺术展演妆造及摄影场地服务公开招租公告
2025-07-18
北京 招标采购
中央音乐学院艺术展演妆造及摄影场地服务公开招租公告
北京-2025-07-18 00:00:00

中央音乐学院艺术展演妆造及摄影场地服务公开招租公告

信息来源:计财处 发布日期:********** **:**:** 新日期:********** **:**:**

受中央音乐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央音乐学院艺术展演妆造及摄影场地服务公开招租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央音乐学院艺术展演妆造及摄影场地服务公开招租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央音乐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老师,***********

一、采购项目内容

包号

项目名称

各分包招租底价(元/天)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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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音乐学院艺术展演妆造场地服务公开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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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妆造场地提供教学楼一楼*平米摊位包含桌子*张椅子*把,同时可使用教学楼*楼不小于**平米的教室*间。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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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音乐学院艺术展演摄影场地服务公开招租

****

摄影服务场地提供教学楼一楼*平米摊位包含桌子*张椅子*把。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备注:本项目共计*包,不同分包采取多投单中原则,评审委员会按照包号的自然顺序进行评审,并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推荐各分包承租候选人,同一供应商仅能被推荐为其中一个分包的第一承租候选人,在后续对其他分包进行评审时,该供应商将不再被纳入承租候选人的推荐范围内(如按上述推荐原则该分包符合要求的承租候选人不足三家时,则不足部分的承租候选人将按照评审排名顺序依次补足)。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月**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否。

二、开标时间:****年**月**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评审当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获取公开招租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邮箱

*.方式:线上获取,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注明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开招租文件领取记录表》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包号+获取文件材料”,同时请联系负责人确认信息。

*.售价:*元/本。

(三)、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号院国投财富广场*号楼***层第四会议室。

(四)、开启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号院国投财富广场*号楼***层第四会议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音乐学院官网发布。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中央音乐学院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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