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某部临时办公场所整修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已结束。
- 项目名称:某部临时办公场所整修工程
- 项目编号:*****************
三、公示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评审结果:
本次某部临时办公场所整修工程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综合评估法实施,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家中标候选供应商:
第一名:德鑫莱集团有限公司
报价:*******.**元,评标得分:**.**;
第二名:中能京建(北京)建设有限公司
报价:*******.**元,评标得分:**.**;
第三名:中景安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报价:*******.**元,评标得分:**.**。
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后,根据招标文件规定,采购单位采取“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五、质疑答复:
如投标供应商对中选(预中选)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我部提出质疑,我部将在收到书面质疑*个工作日内,向质疑投标人做出书面答复。
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崔助理 王助理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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