氘代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的澄清文件
2025-07-18
四川/泸州
变更澄清
氘代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的澄清文件
四川/泸州-2025-07-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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氘代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的澄清文件
发布时间:********** **:**:**来源: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氘代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氘代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施工(标段名称)
补遗文件**号
各潜在投标人:
补遗文件内容如下:
一、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以本次补遗上传为准。
二、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更正为:****年*月*日**:**时。
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更正为:****年*月*日**:**分。
注:
*.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延迟,潜在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方式“*.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时,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应对其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进行延期的,应在发布的补遗/澄清中进行明确。若需延期的,投标人在延期的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最新期限的电子保函原件扫描件”的要求执行:潜在投标人原开具银行电子保函中的开标日期(****年*月**日)同样适用,请潜在投标人自行上传承诺函(详见附件)。
附件:承诺函
承诺函
四川新火炬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氘代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氘代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施工(标段名称)补遗文件(**号)》对银行电子保函的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我公司出具的开标日期为****年*月**日的银行电子保函同样适用,银行电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招标人:四川新火炬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