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2025-07-18 00:00:00
鹤城区财政局****年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第二次)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鹤财采计********
采购人(全称):怀化市鹤城区财政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泰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包*)(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采购合同名称: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项目名称:鹤城区财政局****年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第二次)
*、采购计划编号:鹤财采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内容:鹤城区财政局****年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第二次)(包*:事中监控评价,绩效目标复核),具体详见采购合同
*、项目经理:/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小写:******.**元 合同金额大写:壹拾万零捌仟元整 (*)具体标的如下: | ||||||||||||||||||||
|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履行合同的时间:****年*月**日,完成日期: ****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
地点:怀化市鹤城区。
方式:现场履行,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四、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应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项。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成交通知书
(*)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专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如果有)
(*)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怀化市鹤城区财政局 | 乙方:湖南泰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谢怀琼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全同军 |
电话:/ | 电话:/ |
地址: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中路***号城市中央***楼****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太平桥支行 |
账号:/ | 账号:******************** |
签订日期:****年**月**日 | 签订日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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