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2025-07-18
河南/焦作
招标采购
副食品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河南/焦作-2025-07-18 00:00:00
河南/焦作-2025-07-18 00:00:00
副食品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副食品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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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副食品采购项目 |
采购内容:该项目分*包,采购*家副食品供应商,提供所需的肉类、果蔬、干货调料类副食品的供货及配送服务。合同期限为*年,每年签订*次,期限**个月。包*为肉类,含禽肉、畜肉、水产海鲜品类,预算****.**万元(*年)。包*为果蔬类,含水果、蔬菜、豆制品以及米线、面条、饵丝等,预算****.**万元(*年)。包*为干货调料冻品类,含冻品、干货、调料、牛奶饮料、禽蛋等,预算****.**万元(*年)。
采购数量:*包
主要功能或目标:采购*家副食品供应商,本项目每包确定一家主用供应商中标,一家供应商备用;为确保有效竞争、公平公正,按照兼投不兼中的方法,分别确定*家供应商中标(以开标的顺序为准)。如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个包的投标,在包*评审结束时被推荐为中标(主用)供应商,则在包*、包*就不再推选为中标(主用)供应商。中标供应商按照评审结果顺序后延,以此类推。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中标供应商报价综合下浮率执行。每季度对供应商进行一次履约考评,第*年前*季度考评优秀、基层单位满意度均达到**%以上的供应商,可续签*次合同;累计不超过*年。合同期限内累计*次考评满意度低于**%的供应商,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如有重大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需满足的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禽肉、畜肉、水产海鲜品;水果、蔬菜、豆制品以及米线、面条、饵丝;冻品、干货、调料、牛奶饮料、禽蛋等副食品应为正规渠道提供,水产类需保证鲜活。同时应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对该物资所属品类的卫生、质量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列明食材原料生产地、生产商、供货商等来源信息,确保进货渠道合法化、透明化。副食品由中标供应商专用车辆运输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进场车辆及人员应事先取得采购单位书面同意并遵守采购单位相关管理规定,注意自身安全以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否则,发生事故的,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赔偿给采购单位或第三方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投标人在昆明需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站、食品加工基地、运输力量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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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供应的各类副食品需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供副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证书,所有的货品应可追溯供货源头。供应的蔬菜食品需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采购人有关的质量要求。供应的肉类、蛋禽类、水产类食品,需符合相关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要求,符合采购人提出的特殊要求和质量标准。投标人在每次送货时,要将肉菜奶等卫生检验报告随同供货清单交由采购人。在食材保质期内,若食材出现质量缺陷或者瑕疵的,中标供应商应在收到采购单位通知后*小时内派专人到食材所在地进行更换,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经更换后任然存在质量缺陷或者瑕疵的,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退货并赔偿采购单位因此产生的损失。 | *,***.** | ****年**月 | *年 |
注:*.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刘伟军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