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曲靖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血透中心、内镜中心、病理科、无菌仓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补遗 变更通知
2025-07-18
云南/曲靖
变更澄清
关于云南省曲靖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血透中心、内镜中心、病理科、无菌仓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补遗 变更通知
云南/曲靖-2025-07-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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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南省曲靖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血透中心、内镜中心、病理科、无菌仓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补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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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南省曲靖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血透中心、内镜中心、病理科、无菌仓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补遗
致各潜在投标人:
工程量清单中“反渗透纯水机”中产水水质:纯水电导率:≤****/** @**℃,内窥镜中心用水水质要求:满足** ********《软式内窥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中,纯水水质标准,纯化水应符合******的规定,并应保证细菌总数≤*****/*****(及不可检出)。生产纯化水的滤膜孔径应≤*.***,并定期更换;现修改为病理科用水对水质要求,满足《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式》(**/**********)的规定,并对应保证电导率≤*.***/**(**℃)和微生物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日或者**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现顺延本项目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变更时间为准。
招标人:曲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公司:云南泽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