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志愿服务协同发展项目孵化基地(南沙分基地)运营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2025-07-18
广东/广州 招标采购
粤港澳大湾区志愿服务协同发展项目孵化基地(南沙分基地)运营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广东/广州-2025-07-18 00:00:00
粤港澳大湾区志愿服务协同发展项目孵化基地(南沙分基地)运营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来源:区委社会工作部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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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关于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的意见》和省委社会工作部申报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志愿服务协同发展项目孵化基地有关要求,为顺利开展粤港澳大湾区志愿服务协同发展项目孵化基地(南沙分基地)运营服务工作,拟委托符合资质的单位开展粤港澳大湾区志愿服务协同发展项目孵化基地(南沙分基地)运营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询价单位

  中共广州市南沙区委社会工作部

  二、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粤港澳大湾区志愿服务协同发展项目孵化基地(南沙分基地)运营服务项目。

  (二)采购预算:项目控制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

  费用为总价包干形式,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服务费、资料费、工作人员劳务费、交通费、保险费等一切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所有费用,委托方不再另行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经费开支应当符合广州市以及南沙区有关经费文件规定,无相关文件标准的应当符合市场价(付款进度以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三)服务期限:**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四)项目要求及内容

  *.运营管理。项目依托蕉门河志愿主题公园、志愿服务驿站及自身的场地开展培育孵化工作,办公场地另行商定。以党建引领、实体运作、资源共享、需求导向为建设原则,秉承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每年培育孵化志愿服务项目不少于*个,开展粤港澳大湾区志愿服务交流合作不少于*场次,开展创先争优评比表彰活动不少于*期,开展志愿服务理论及实践的课题、调查研究不少于*次,培训骨干志愿者不少于**人次,为志愿服务项目团队开展政策法规培训不少于*期。

  *.培育孵化。针对南沙区“图南之志”志愿服务项目创投大赛评选的优质志愿服务项目开展持续的培育孵化工作,按照“入壳、孵化、出壳”的基本流程,并建立孵化档案和评价体系,为志愿服务项目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保障各类志愿服务平稳规范实施,发挥社会价值。

  *.指导规范。组织传达学习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的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政策法规培训。围绕策划立项、实施能力、项目筛选、风险评估等方面对入驻志愿服务项目进行专业辅导,完善内部管理、项目执行、信息公开等规章制度,引导志愿服务项目依法依规实施,提高专业服务、项目管理、品牌塑造能力。

  *.研究培训。开展大湾区和国际志愿服务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促进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良性互动,为跨境志愿服务项目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组织教育、环保、扶贫、医疗等领域专业人士到南沙区开展培训交流,培养志愿服务项目骨干。

  *.宣传推广。打造具有大湾区及“一带一路”国家特色的志愿服务平台,向国内外宣传大湾区文化与志愿服务融合的特色。依托蕉门河志愿服务主题公园、志愿服务驿站等阵地开辟宣传专区,展示南沙区志愿服务先进典型、特色做法等,普及志愿服务理念、传播志愿文化。每月通过媒体平台宣传推介优质志愿服务项目不少于*篇。在社区、学校等开展志愿服务宣传活动,吸引和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志愿服务。

  *.综合评估。建立志愿服务评估体系,按流程规范开展志愿服务项目评估评价工作,建立激励机制,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形成优秀案例汇编,支持帮助志愿服务项目对接各方资源,实现良性发展。

  三、经费拨付方式

  (一)第一期款项。自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向中标单位拨付项目总额的**%。

  (二)第二期款项。中标单位出具中期总结报告,经书面确认项目实施工作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后**个工作日内,向中标单位拨付项目剩余**%款项。项目结项时,中标单位须提交末期总结报告。末期总结报告将作为中标单位参与下一次竞标时的优先评审依据。

  在约定的时间向财政部门办理申请付款手续即视为按时支付。中标单位须在中共广州市南沙区委社会工作部办理付款手续之前**个工作日内,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正式发票。(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四、参与报价单位资质

  为依法登记、具备独立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单位、社会组织、企业,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社会信誉良好,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熟悉粤港澳大湾区志愿服务协同发展项目孵化基地运营工作要求,掌握政府购买服务法律法规和政策。

  五、中标单位确定

  (一)截止报名时间,本次询价不足*家报价的,本次询价无效,由中共广州市南沙区委社会工作部重新组织询价。

  (二)项目报价高于项目控制价,或无书面合理说明但报价低于项目控制价**%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三)报价文件的材料未加盖公章、信封或其他包装上未加盖骑缝公章,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方案完整,并有一定操作性。

  (五)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方式比选。通过对价格、整体方案及机构效能等进行综合评分,有效报价范围内的分数最高者确定为项目中标单位。

  (六)若两家或以上的报价单位的综合评分均为最高分的情况,则向上述单位再次邀请报价。再次报价受本公告第五点第(二)款限制。

  六、报价资料提交

  (一)报价截止时间:拟参与报价的单位请于*****:**将报价文件密封送达,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二)报价要求:报价文件应密封并提交一式肆份(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并清晰写明项目名称、项目方案、报价单(含费用明细)、报价单位基本情况、法人登记证书、资质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内部治理、年检情况、信用情况、完税证明等)、联系人、联系电话、同类型项目经验等相关内容,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为联系人则只需提供其本人的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上述材料需加盖公章,并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其他包装,在信封或其他包装上加盖骑缝公章。未加盖骑缝公章或未按规定提交份数等不符合报价要求的则视为无效报价。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视为无效报价。报价单位对报价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三)递交方式:可当面递交,也可通过***形式邮寄(寄出日期需在公告期内,以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号*栋***室,联系人:范先生,联系电话:********,邮编:******。

  中共广州市南沙区委社会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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