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2025-07-18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自贡市****年陆生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区域中心建设项目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科因实验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建设北路三段龙湖三千星座*座*******
被投诉人:自贡市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华园街***号
被投诉人:四川祥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丹阳大道***号中农联川南农产品电商物流园*栋*层*****号
相关供应商:四川睿弋实验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号*栋**层****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祥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自贡市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四川省自贡市****年陆生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区域中心建设项目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响应的五孔安全型插座、三孔安全型插座不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
投诉事项*: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在响应“实验室专用同质透芯***地胶、实验台**实验台**、实验中央台、通风柜”等时提供虚假材料。
投诉事项*: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对实验室专用水槽、水龙头、实验室专用洗眼器、实验室滴水架、万向抽气罩、实验室专用紧急冲淋器提供虚假资料进行响应和质疑回复。
投诉事项*: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对线上售后服务报修系统提供虚假的网络截图进行响应和质疑回复。
投诉事项*: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未对“厨房橱柜(含燃气灶具、抽油烟机)”中的燃气灶具、抽油烟机和“配套电路系统”中的电线进行国家强制性要求响应。
投诉事项*:评审专家未依法进行评审,应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六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评标。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已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自贡市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