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营孜煤矿2025年充电房火灾自动检测与报警装置项目结果公示(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钱营孜煤矿)[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5-07-18
安徽/宿州
中标结果
钱营孜煤矿2025年充电房火灾自动检测与报警装置项目结果公示(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钱营孜煤矿)[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宿州-2025-07-18 00:00:00
  • 钱营孜煤矿****年充电房火灾自动检测与报警装置项目结果公示(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钱营孜煤矿)

    发布时间 : ********** **:**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钱营孜煤矿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钱营孜煤矿****年充电房火灾自动检测与报警装置 同类项目: 火灾自动检测与报警装置***;*元诊断,精准投标市场行情分析***;项目

    项目编号:***************

    本项目通过网上公开询比,经评委评审、采购人确认,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最终供应商:安徽博达联合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采购公告视为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合同的一部分,最终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如对以上公示有疑问,请在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与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钱营孜煤矿联系。

    (*)书面异议(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异议(质疑)对象的投标人的名称;

    ③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和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⑥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是法人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注明联系方式;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质疑)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有公章的须单位加盖公章),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注明联系方式。异议(质疑)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有下列情形的异议(质疑)材料不予受理:

    ①书面异议(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②异议(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③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④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联系邮箱:**********@**.***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钱营孜煤矿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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