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顺庆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7-18
四川/南充
中标结果
南充市顺庆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南充-2025-07-18 00:00:00
南充市顺庆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南充市顺庆区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南充市顺庆区党政机关*********年会议定点场所入围单位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南充万泰大酒店有限公司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铁荣路*号

被投诉人:四川融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充市嘉陵区都尉路*段***号南湖凯旋广 场**幢*层*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融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南充市顺庆区财政局南充市顺庆区党政机关*********年会议定点场所入围单位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被投诉人回复“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评审存在一致性瑕疵,但未全面复核其他评分项目。投诉人认为,评审委员会在质疑回复中承认:所有供应商的“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评分标准存在一致性瑕疵。投诉人认为其他同类主观评审项也存在瑕疵评审的情况。

投诉事项*:被投诉人回复“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评审存在一致性瑕疵,但未全面复核其他评分项目,投诉人认为,万泰大酒店“业绩”被评定为*分同样存在问题需要重新核查。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已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结果无效,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六、其它补充事项

南充市顺庆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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