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西区江西路与合肥道交口西南侧富润中心1-1704房产
2025-07-18
天津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天津市河西区江西路与合肥道交口西南侧富润中心1-1704房产
天津-2025-07-18 00:00:00

天津市河西区江西路与合肥道交口西南侧富润中心******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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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天津市河西区江西路与合肥道交口西南侧富润中心******房产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杭州热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其他
转让说明事项 *、本项目按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意向受让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对标的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认可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及瑕疵,且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价款等交易资金(《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当日,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冲抵交易服务费,多余部分(若有)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应支付的剩余款项全部到账后,履约保证金再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同意杭交所在在经转让方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已知悉并同意:该房屋使用现状为转让方自用非空置,不动产权证载使用期限至****年*月**日。交易双方完成不动产权证、水电等相关过户手续且转让方收到全部成交价款后**个工作日内,交易双方按标的现状进行移交,移交清单签署完毕即视为实物移交完毕,移交地为交易标的所在地,房屋的交接安排详见《资产交易合同》。 (*)已知悉并同意:已自行了解标的资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确认符合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政策和购买条件导致不能过户或变更等理由退还标的资产。如因不符合标的资产所在地的买卖政策或法律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若因受让方原因造成所成交的房屋无法过户,所缴纳的购房款损失及其他经济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经纪会员和杭交所无关,受让方已付的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已知悉:在办理房产权证过户手续过程中所涉及买卖双方应缴纳的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 (*)已知悉并同意:在办理房产权证变更登记手续时,有关职能部门要求提供文本合同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应按照相关规定签订文本合同,但双方签订的该等文本合同仅作为办理登记手续之用,不作为双方的实际履行依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均以《资产交易合同》(样本)为准。 (*)已知悉并同意:物业管理费从交接次月起由受让方承担。水、电开户的相关手续及费用由受让方自理,但是否可以重新开户不在转让方合同义务范围内,具体按照交易标的情况和政府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已知悉:本次交易标的只限于权证核定的面积范围内。标的房屋存在长时间未使用等情况,如有漏水或需维修的情况,均由受让方自理,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已知悉:本次转让方与受让方的权利义务以及房屋的交接,最终以转让方提供的《资产交易合同》为准。 *、本项目受让方须交纳成交金额*.*%的交易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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