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城镇东门外大街幸福小康村征收项目房屋拆除成交结果公告
2025-07-18
新疆/喀什 中标结果
无城镇东门外大街幸福小康村征收项目房屋拆除成交结果公告
新疆/喀什-2025-07-18 00:00:00
无城镇东门外大街幸福小康村征收项目房屋拆除成交结果公告 **********
无城镇东门外大街幸福小康村征收项目房屋拆除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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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城镇东门外大街幸福小康村征收项目房屋拆除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无城镇东门外大街幸福小康村征收项目房屋拆除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硕亿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珍珠南路****单元****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无城镇东门外大街幸福小康村征收项目房屋拆除

单价:**/

服务时间:房屋全部交付后**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竞争性谈判人员)名单:

徐鹏 吴信文 杨卫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如成交价低于 *** 万,则代理费=成交价×*.*% *)如代理费计算低于****元的按**** 元支付。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二)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御景苑小区*****,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无为市无城镇人民政府提出投诉。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五)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

*、安徽康帅建设有限公司:响应文件中未填写投标报价,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

*、安徽卿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响应文件中未提供建造师证书复印件,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

*、安徽国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响应文件中未加盖公章,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无为市无城镇人民政府

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二坝**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天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御景苑小区*****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小波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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