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刑侦大队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07-17
福建/福州 变更澄清
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刑侦大队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福建/福州-2025-07-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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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刑侦大队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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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刑侦大队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刑侦大队办公家具采购):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因本项目于结果公告发布后,收到对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组织原竞争性磋商小组对质疑函所述内容进行协助答复,经复核质疑事项成立,本项目合格供应商未达法定数量。
因此,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因此,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刑侦大队办公家具采购)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经原谈判小组复核,本项目各供应商所提供的“床屏小样(序号**)”的档板下半部分均不是橡木实木,不符合谈判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序号**床:采用橡木实木,经防腐、防虫化学处理,无虫蚀材和腐朽材,木料经四面刨光处理,结合部位牢固无松动,符合国家最新环保标准”的要求,属于谈判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形*: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比如:报价超过了谈判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相关规定,属于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原公告的合同包*(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刑侦大队办公家具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更正为:*.******(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刑侦大队办公家具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
地址:台江区洋中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信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珠宝路*号珠宝城***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程、卢鸿敏
电话:*************
福建信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