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复松溪县三和循环经济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和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固废集...
2025-07-18
福建/南平
审批|立项|规划
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复松溪县三和循环经济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和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固废集...
福建/南平-2025-07-18 00:00:00
  • 索 引 号:***********************
  • 发文机关:南平市环保局
  • 发布日期:************:**
  • 生成日期:**********
  • 发文字号:南环保审函〔****〕**号
  • 有效性:有效
  • 内容概述: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复松溪县三和循环经济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和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固废集中处置及余热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复松溪县三和循环经济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和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固废集中处置及余热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松溪康隆热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申请审批《松溪县三和循环经济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和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固废集中处置及余热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松溪县三和循环经济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和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固废集中处置及余热利用项目位于福建省南平市松溪县郑墩镇三和循环经济产业园地块(三和工业园*片区)。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建设*条固体废物焚烧线和余热回收装置,计划焚烧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碎布条、竹木边角料等)****/*,外供蒸汽***/*及热源***(导热油介质)。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工程总投资额的**.**%


根据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专家评审意见和复审意见,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在项目建设与生产管理中,你公司应认真对照并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应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控措施,选用高效的集气方式,提升清洁生产水平,加强精细化管理,确保各类废气的高效收集、处理和达标排放,严控无组织废气排放,废气排气筒应满足高度和监测采样条件。

(二)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配套相应的废水收集、处理设施。项目施工期废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简易生活污水设施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不外排;运营期锅炉废水和污染区初期雨水收集后排入沉淀池,用于补充喷淋碱液,不外排;生活污水近期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用于周边农地灌溉,不外排;远期待三和园*区启步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经化粪池处理达纳管标准后接入三和园*区启步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优化布局,优选低噪声、低振动设备,

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布设;对高噪声设备、管道等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加强运营期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削减噪声强度确保噪声厂界达标。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严格落实固体(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和处置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风险防控措施。项目应配套建设一座容积不小于*****的事故应急池。企业还应做好设备调试期间的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环境应急演练,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建立与当地政府间的风险应急联动机制。

(六)其他要求。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相关要求执行。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要求,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项目运行期必须严格执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确保项目实施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核定的指标内。根据环评报告,全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企业新增总量控制指标应依法获得后,方可投入生产。

你单位项目属于固体废物治理业不属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主要排放行业,建设地点位于福建省南平市松溪县郑墩镇三和循环经济产业园,不处于省级(含)以上工业园区内,不于县级(含)以上城市建成区,属于集中供热项目,需获得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指标按*倍管理,综上,你单位还需购买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你单位可凭本批复在排污之前申购所需排污权指标,并在申领排污许可证时提交有效的交易凭证。

四、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实行清洁生产,企业生产前应依法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及时按要求组织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五、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南平市松溪生态环境局负责。

南平市生态环境局

   ******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南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南平市松溪生态环境局,福建松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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