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学院汤王大道校区2025年暑假学生公寓宿舍维修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5-07-17
安徽/亳州
中标结果
亳州学院汤王大道校区2025年暑假学生公寓宿舍维修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亳州-2025-07-17 00:00:00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亳州学院汤王大道校区****年暑假学生公寓宿舍维修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佐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亳州市经开区魏武大道南*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伍拾玖万伍仟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亳州学院汤王大道校区****年暑假学生公寓宿舍维修项目

施工范围: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任礼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

五、评审专家名单:周毅、刘兵、张玉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中的收费基础的**%执行(不得低于****元)。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分。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应当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预留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亳州学院

址:亳州市汤王大道****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鑫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曼/刘元军

话:*************、***********


(****发布稿)亳州学院汤王大道校区****年暑假学生公寓宿舍维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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