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07-17 00:00:00
茄子溪金桥片区社区综合服务站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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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茄子溪金桥片区社区综合服务站(项目名称)已由重庆市大渡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渡发改审发〔****〕**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茄子溪街道办事处,代理业主为重庆市大渡口区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及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茄子溪街道办事处、重庆市大渡口区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建设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锌桥路**号
*.*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对茄子溪街道金桥社区的空置社区用房进行装修改造,其为一栋四层建筑,地上三层为公共服务用房,建筑装修改造面积约****平方米,室外环境改造面积约****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修工程、公用工程和总图工程等。
*.*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元(其中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限价为********.**元,暂定设计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元)。
*.*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等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与质量保修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范围为如下:
(*)***工程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①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改造,消防设施等改造,弱电工程和智能化系统、绿化景观、入口形象大门、景观小品、活动广场、灯饰工程和弱电工程等施工图设计(包含必要的深化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配合招标人进行设计调整、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伴随设计服务)。设计成果须满足建设主管部门对设计深度审查的要求、符合中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重庆市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满足招标人对项目的成本管控和优化。
②施工配合及服务:设计过程中各阶段设计报建/报审工作、现场踏勘、项目研讨会、施工过程中及后期服务工作等包括各阶段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咨询费及专家费等。
(*)***工程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施工设计图纸及说明、施工期间招标人所增加的工程等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改造,消防设施等改造,弱电工程和智能化系统、绿化景观、入口形象大门、景观小品、活动广场、灯饰工程和弱电工程等。
*.* 工期要求:总工期***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个月。其中:
施工图设计**日历天;施工工期:**日历天;
*.* 标段划分:/
*.* 其他:/
*.*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以上。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备下列①、②、③、④项资质之一: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内容;
*.*.*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内容。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条内容。
| 招标人: | 重庆市大渡口区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渝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重庆市大渡口区金桥路*号金桥大楼 |
地址: |
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正街**号附*号**楼 |
| 联系人: |
雷老师
|
联系人: |
曾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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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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