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朴席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专项审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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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了解朴席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投资建设运营情况,就该项目的审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的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服务供应商属于内部控制行为,欢迎符合条件的审计服务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朴席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专项审计

项目简介:朴席智能制造产业园由扬州朴席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通过***总承包委托江苏邮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扬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位于春江路北侧,纵三路以东,横四路以南,兴席路以西区域,占地面积***亩,项目总投资约*亿元,建安费用约*.*亿元。主要建设单层厂房面积*****㎡,三层厂房面积*****㎡,四层研发楼面积****㎡及部分附属用房。项目于****年**月**日开工,已于****年*月*日完成所有厂房验收。目前已有高拓、赛扬、鑫美龙、海通电子等企业顺利入驻投产。以上内容仅供审计组参考,具体内容以审计组审计期间核查为准。

最高限价:**万元(增值税率*%含税价),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审计结束且审计底稿等资料档案提供后一个月付清。(项目相关的招标代理费及招标代理组织的专家评审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中统一考虑。)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通过审计,掌握和评价朴席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在项目全过程期间内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对总承包的分包活动的科学管理情况、工程签证和变更的合法合规性、项目投入产出的效率和效益、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可能潜在的风险点。依审计结果出具审计报告,充分揭示朴席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存在的风险和可能存在的不足之处,并提出针对性的优化建议及整改措施,为国控集团体系内企业各类产业园项目的建设运营提供有益参考和有效保障。

合同履行期限:现场审计期间为**个日历天内,考虑到国企的政治属性和勘察现场时间节点的需要,审计期内可能会有适度加班要求,项目组应予工作协同且不另收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且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投标函(原件);

*.资格声明(原件);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参保权益记录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近一年内************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如接受审计业务委托必须成立项目组,项目组成员不少于*人(附简介须全职参与本项目),其中至少须配备精通工程造价人员*名,会计、审计、税务复核人员共*名;均须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且相关工作经验*年以上,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为该项目提供过可能影响本次审计独立性的会计、审计、税务、咨询、代理等服务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如有相关服务项目,须提供服务内容清单,由评委判定)。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网站国企采购栏目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日至*******日(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三)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扬州市邗江北路中石化南侧邗文化博物馆*号院

、投标文件递交

(一)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月*日下午**:**(北京时间);

(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月*日下午**:**(北京时间);

(三)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扬州经开区金山路***号国控集团大楼*楼西开标室。

(四)投标文件接收人:王颖 联系电话:***********

五、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壹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六、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评标方式

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人。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以摇号方式确定排列次序。有效投标不足三个的,评委会应当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进行评审,评委会一致认为有效投标仍具有竞争性的,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第一的为中标人,若中标人放弃可依次替补,放弃者不得参与国控产投集团及所属(管)公司可行性研究、尽责调查、会计代账、审计服务、税务筹划以及其他咨询、代理服务。

、开标

(一)开标会时间:*****月*日下午**:**(北京时间);

(二)地点:扬州经开区金山路***号国控集团大楼*楼西

、招标代理人

招标代理人: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颖   电话:***********

纪检监察部门及电话

国控集团纪委  联系电话:*************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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