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九小门店”安全生产保险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县应急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 长沙县星沙街道天华路***号
供应商(乙方):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县支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板仓南路**号和向阳路**号新长海中心服务外包基地*栋*座***、*****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长沙县“九小门店”安全生产保险服务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 |
长沙县“九小门店”安全生产保险服务项目 |
财产保险服务 |
详见响应文件 |
项 |
*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陆佰捌拾万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标的:全县正常经营的长沙县域内的*****家小型门店类企业,包括餐饮、快递中心、网吧、***、酒吧、影剧院、剧本杀店人员等高风险类的人员密集场所。 金额明细:*,***,***.**元人民币(大写:陆佰捌拾万元整)
二、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
*、投标人应对被保险人出险报案、现场勘查和施救、理赔等在时间、处理办法及措施上有明确的承诺。 *、投标人的承诺不得包含有违反保险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 *、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制订有切实可行的保险工作方案,其中应包括有承保及理赔服务方案、拟投入本项目的物资配置、风险减量及防灾防损服务等内容。 *、中标的投标人应与采购人协商确定投保、保费缴纳、送交保单、出险报案、接收服务对象索赔单证以及提交赔款等有关工作的具体操作程序和步骤。 *、中标的投标人应与采购人单位协商,制订理赔服务方案,索赔程序和应备材料清单,书面告知事故索赔程序、应备材料和事故材料。 *、承保全县正常经营的长沙县域内的小型门店类企业,包括餐饮、快递中心、网吧、***、酒吧、影剧院、剧本杀店人员等高风险类的人员密集场所。承保门店最终以长沙县应急管理局提供的门店清单为准。保险公司按照约定予以补偿。中标的投标人应具备较健全的服务网络,及时为长沙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小型经营场所(包括餐饮、快递中心、网吧、***、酒吧、影剧院、剧本杀店人员等高风险类的人员密集场所)办理理赔、保全及其他相关事宜。中标的投标人的理赔服务应主动、及时、准确,有明确的理赔服务流程,有统一的赔偿金计算标准。 *、中标的投标人应在保险条款中明确注明责任扩展或特殊约定。
*.人员配置要求
*、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下属实施单位将与本次中标的保险公司共同开展长沙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本次中标的保险机构作为本县范围的长沙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承保服务机构。保险公司应安排专门的机构及人员,主动开展工作,提供优质的服务。 *、保险公司应严格履行承保服务承诺,实施******小时专业服务。 *、保险公司每季度按规定应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下属实施单位提交长沙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工作情况报告、统计报表、报表分析及说明,报表分析及说明中应包括被保险人主管职责范围内各项目保费金额、出险次数及理赔金额、重大事故理赔情况、防灾防损建议等内容。
*.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无。
*.其他要求
详见合同附件。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合同定价方式:总价合同
*.付款方式: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附件列表:
- 长沙县九小门店安全生产保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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