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中海油服-乙醇胺等原材料采购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2025-07-17
天津 招标采购
【变更公告】中海油服-乙醇胺等原材料采购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天津-2025-07-17 00:00:00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中海油服*乙醇胺等原材料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类型:
货物
公告开始时间: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宋华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滨海高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海川路****号
公告发布媒体
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
中海油服*乙醇胺等原材料采购
标段/包编号: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文件获取方式:
线上
截标/开标时间:
********** **:**:**
开标形式:
/
开标地点: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项目概况:
计划签订年度协议(单价费率合同),有效期*+*+*年(即: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年内有效,合同到期双方无异议自动顺延*年;合同顺延*年到期后,双方无异议再自动延期*年)。
招标范围:
投标人资质要求:
*.*营业执照: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范围包含乙醇胺(一乙醇胺或**氨基乙醇)、四乙烯五胺(四亚乙基五胺)、硫脲、二乙烯三胺(二亚乙基三胺)、混合甲基吡啶(为混合物,所提供产品需包含**甲基吡啶、**甲基吡啶及**甲基吡啶等产品中其中至少*种)、二甲基甲酰胺(*,**二甲基甲酰胺)、苄胺(苯甲胺)、丙烯酰胺、多乙烯多胺(聚乙烯聚胺),应可在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监管系统(*****://****.***.***.**/#/***********************)核实。投标时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业绩要求: ****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个合同的醇胺(一乙醇胺或**氨基乙醇)、四乙烯五胺(四亚乙基五胺)、硫脲、二乙烯三胺(二亚乙基三胺)、混合甲基吡啶(为混合物,所提供产品需包含**甲基吡啶、**甲基吡啶及**甲基吡啶其中至少*种)、二甲基甲酰胺(*,**二甲基甲酰胺)、苄胺(苯甲胺)、丙烯酰胺、多乙烯多胺(聚乙烯聚胺)中至少*种危险化学品的供货业绩,且所提供业绩的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万元。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和*)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仅提供发票作为到货验收材料为不合格)。其中,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合同应有双方盖章)、投标人名称、货物名称及到货验收材料。 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个有效业绩。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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