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武财采投〔2025〕2号),2025-07-17
2025-07-17
河北/衡水
质疑投诉
武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武财采投〔2025〕2号),2025-07-17
河北/衡水-2025-07-17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武邑职教中心物业维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石家庄凯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深泽县大桥头镇河庄村安辛路***号。

被投诉人:武邑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地址:武邑县东昌街***号

被投诉人:武邑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武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相关供应商:武邑洁净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武邑县武邑镇前丁庄村西**米
四、基本情况

武邑职教中心物业维修项目”于****年*月**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为武邑县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开标,****年*月**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武邑洁净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月*日石家庄凯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守公司)向武邑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提出质疑,*月**日采购人作出质疑答复,认可了质疑事项。凯守公司因对质疑答复结果不满,*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后,本机关受理该投诉。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成立,鉴于政府采购项目已经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处理文件编号

武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武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个月内向武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执法机关名称:武邑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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