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2025-07-17 00:00:00
| 项目名称 | 珠海市桂山镇桂山大道*号客运站右侧小木屋物业租赁 | 项目编号 | ******** |
| 委托方 | 珠海市桂山镇资产经营中心 | 委托方联系方式 | *********** |
| 公告开始日期 | ****年**月**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年**月**日 |
| 批准机构 |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委托方所属地 | 其它 | 项目(标的意向) | 租赁 |
| 项目概况 | 租赁物业位于珠海市桂山镇桂山大道桂山大道*号客运站右侧小木屋,本次公开招租总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商业面积为**.**平方米,两侧外摆部分面积合计**.**平方米)。招租方式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招租,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个月租金,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交易底价为***元/平方米/月,中标人须经营清吧,报价幅度均为:*元/平方米/月/次,竞价保证金:*****元,租期*年,从第二年开始逐年递增,年递增率为*%,其他信息详见附件《租赁物业明细表》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是否允许个人竞买 | 是 |
| 保证金缴纳类型 | 按标的 | ||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
*、标的物业处于空置状态,按标的现状出租,出租物业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差异,租金不多退少补,不作调整。 *、竞价结束后中标结果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中标人自行在珠海产权交易系统下载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与委托方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完毕。中标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中标人获得租赁权后,须按中标结果及合同约定支付租赁权费用,并遵守合同有关条款,中标人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委托方将收回房屋,中标人已交的合同价款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意向竞买人项目报名期间自行联系踏勘现场,地点为珠海市桂山镇桂山大道*号客运站右侧小木屋,联系电话:***********;联系人:张亮宏。 *、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指定账户缴纳相当于* 个月的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押金),合同期满中标人按要求退还物业后,委托方予以无息退还。 *、月租金从第二年起逐年递增*%。 *、装修免租期约定。委托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给予中标人 *个月的装修免租期;原承租人中标无装修免租期。中标人须提交装修方案和经营业态给出租方备案并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在装修期间,有关责任风险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自行承担装修费用,且应当保障装修具备防火、防盗等安全条件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中标人不得擅自转租、分租、转借场地或擅自改变物业用途。 *、租赁期间,中标人如逾期**天未缴纳租金、水电费及其他费用,委托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因此所造成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中标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需入场动工,***天内必须开业运营。如逾期未动工、未运营的,委托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因此所造成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项目投诉、质疑处理联系人:郑增志 ,联系电话:*********** | |||
| 意向竞买人资格条件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 | |||
| 意向竞买人须提供的资料 | |||
*、承诺书; | |||
| 交易信息 | |||
| 报名截止时间 | ****年**月**日**时**分 (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 报名地点 | 网络终端 |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开始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 接收资格审查文件地点 | 网络终端 |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年**月**日**时**分(以到账为有效)逾期不能参加竞买 |
| 项目交易地点 | 网络终端 | ||
| 自由报价起始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限时报价周期 | ***秒 |
| 交易时间 | 自由报价期:****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分;限时报价期:****年*月**日**时**分开始,限时报价期***秒。 | ||
| 现场查勘时间 |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杨先生、李小姐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
| 交易机构传真 | ************ | ||
| 竞买须知 | |||
| 一、竞买资格与报名流程 *. 注册与报名 竞买人需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通过审核后方可提交报名。 报名申请审核通过后,竞买人需进入资金结算管理系统申请收款账号缴纳竞价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保证金到账后视为报名成功,才能参与出价)。 *. 竞价保证金缴纳 每个标的对应唯一子账号,竞买人须按子账号足额缴纳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推送为准)。 保证金需由竞买人自行缴纳(交款人与竞买人名称须一致),禁止代付。 竞买人可自行在资金结算管理系统查询到账状态(“缴纳成功”为有效)。为避免与银行系统对接造成到账延迟,竞买人应密切注意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提前完成保证金的缴纳手续,如无法按时到账的,竞买人将无法报价,后果自负。 二、标的物现状与责任声明 *. 标的物现状 标的物按现状交易,面积或状态与公告不符的,租金或价款不作调整。 竞买人须自行联系委托方现场查勘,报名即视为已确认标的现状(包括数量、质量、规格等),竞得后不得以未查勘为由提出异议。 *. 责任划分 交易中心仅组织交易,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不负责清场、腾退及交接(由委托方与竞得人自行办理)。 三、竞价规则 (向上/下竞价) *. 有效报价 首次报价不低/高于起始价,后续报价需高/低于当前报价且为报价幅度的整数倍。 优先购买权人可按当前最高/低价报价。 *. 竞价阶段 自由报价期:竞买人不限次数自由报价。 限时竞价期:自由报价结束后进入限时竞价(每周期***秒)。 周期内出现新报价则重置倒计时;无新报价则当前最高/低价竞买人竞得。 四、成交与签约 *. 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个工作日。未成交方缴纳的保证金将在公示发布后即时启动原路退回流程。 公示期满后,竞得人可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成交通知书》。 *. 合同签订 竞得人须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按委托方约定时间签订合同。逾期未签约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其他事项 本项目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为准。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合同范本。 附件下载:所有附件均发布于网站公告下方。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北路****号珠海市民服务中心*号楼第*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部中心:珠海市金湾区金鑫路***号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栋*楼窗口) | |||
| 备注 | |||
| 本项目由委托方资格审核,联系人:郑增志 联系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