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潍坊火车站动车工作人员单身公寓租赁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7-17
山东/潍坊 中标结果
关于潍坊火车站动车工作人员单身公寓租赁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山东/潍坊-2025-07-17 00:00:00
关于潍坊火车站动车工作人员单身公寓租赁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发布人:潍坊市本级信息发布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

二、项目名称:潍坊火车站动车工作人员单身公寓租赁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潍坊嘉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潍城区健康街和平路交叉口 *** 号

*.被投诉人:潍坊市交通运输局;山东中信恒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 **** 号阳光大厦 ;潍坊市奎文区北苑街道卧龙东街** 楼;

*.相关供应商:潍坊怡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潍城区火车站对面

*.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于 **** 年 * 月 * 日对潍坊火车站动 车 工 作 人 员 单 身公 寓 租 赁 项 目 ( 项 目 编 号 : *************************,包号:无,以下简称该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于 **** 年 * 月 ** 日向我局提起投诉,我局于同 日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 *:采购人评委由非招标人熟悉业务的在职人员担任。事实依据:根据相关规定,评标委员会应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然而,经我们调查核实,发现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中的业主代表并非招标人潍坊市交通运输局的熟悉业务的在职工作人员,我们认为本次招标项目中评标委员会业主代表的身份存在严重违规问题,采购人组织不力,组建评标委员会不严谨,不负责,任由不懂业务,不专业的非本单位工作人员参与专业性较强的评标活动,且业主代表涉嫌操纵评标行为,严重影响了评标活动的公正性,已对我们的合法权益以及整个招标活动的公正性造成了严重损害。 投诉事项 *:服务方案评分中采购人评委严重偏离评分标准,严重偏袒潍坊怡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靠一己之力左右评分值,涉嫌串通投标方,存在利益输送。事实依据:在评审结果公示后,我司对各投标单位的评分情况进行仔细分析,发现评委评分存在严重不合理之处未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存在人为操纵评分、刻意抬高特定投标人分数、压低其他投标人分数的暗箱操作行为,导致评审结果失去公正性和客观性。服务方案评分中采购人评委(交通局工作人员)严重偏离评分标准,存在明显的主观随意性,严重偏袒潍坊怡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恶意压低我方服务方案评分,过分抬高潍坊怡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评分,使得双方服务方案评分分差 高达惊人的 ** 分以上,偏离程度高达骇人的 **%以上,评分数据的离散程度远超正常招投标活动水平,严重违背了合理评分的逻辑和常理,应被认定为评分畸高、畸低。我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完整、规范地编制了技术标,对项目需求进行了全面且深入的响应,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均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及行业规范。但我方得分远低于其拟中标单位,而拟中标单位的技术标得分显著高于其实际技术方案质量和响应程度,这种不合理的巨大分差不符合正常评分逻辑。而其余两位评标专家库中抽取的评审专家对双方的打分值在合理分差之内(相差约 *** 分),据此足以证明业主评委靠一已之力左右评分值,涉嫌串通投标方,暗箱操作,存在利益输送,该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破坏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损害了国家和公众的利益,也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公信力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投诉事项 * 不 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鉴于招标文件存在评审标准没有量化的问题,且影响采购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第三十七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投诉事项 * 部分成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废标,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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