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直辖县-2025-05-09 00:00:00
标题:定安县龙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定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三期)——龙河镇结算审核单位公开询价的公告
索引号:**********/********** 分 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定安县龙河镇 成文日期:****年**月**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年**月**日 时效性:定安县龙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定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三期)——龙河镇
结算审核单位公开询价的公告
为做好我镇“定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三期)——龙河镇”的建设工作,加强项目管理,保证项目结算审核机构的选定公开、公平、公正,促进廉政建设,现将结算审核单位公开询价的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定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三期)——龙河镇
二、业主单位:定安县龙河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内容:在龙介陈宅村、石塘石岭村、鸭塘东京园村等**个自然村新建污水管网,以及道路、绿化、电力等附属设施修复工程。
四、项目预算:项目经费来源于政府财政资金,总投资为***.*万元,结算审核服务费用不得超过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琼价费管﹝****﹞***号)规定的收费标准。
五、工作范围:负责以上项目的结算审核服务,并按照法律法规出具竣工结算审核报告。
六、报价单位相关要求:
*.报名者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及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或以上资质。
七、申报和评选事宜
(一)申报期限:****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二)申报方式:采取现场提交报价,地点为定安县龙河镇新建街*号,龙河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
(三)申报材料:
*.有效营业执照等资质材料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
*.业绩材料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则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
*.项目申请单位提供密封的报价单,填写报价并加盖公章。
(四)组织评选:我镇将通过班子会,从项目申请单位资质、报价等方面,对申请单位进行评估,择优遴选*家项目监理承担单位。
八、联系地址及方式
联系地址:定安县龙河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
莫先生 ***********
定安县龙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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