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2025-07-16 00:00:00
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华市水街商旅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金华市江城融合浮桥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采购公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金华市江城融合浮桥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范围为金华市江城融合浮桥采购及安装项目,内容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交货及完工时间:****年*月**日前浮桥须具备通行条件,其中配套设施完成时间、动力船交付时间均以采购人出具的任务单为准。交货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
本项目最高限价:****万元
三、投标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供应商须具有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认可证书;
(七)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家(≤*);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愿投标且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至**:**,下午*:**至**:**(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携带报名材料,至金华市李渔路****号宝莲大厦*座**楼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报名,逾期恕不接受。
标书售价:***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报名时,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出具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资格要求中所需的相关证书复印件;
所提供的证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必须保证在合同履行时间内有效。
五、投标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小写:¥******)。
*.供应商应于****年*月**日**:**前将全额保证金公对公转账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金华市经济开发区支行
账号:************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截止时间: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楼会议室(金华市李渔路****号宝莲大厦*座*楼)。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楼会议室(金华市李渔路****号宝莲大厦*座*楼)。
八、其他要求: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招标代理机构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潜在供应商都符合资格要求。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非政府采购版块 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金华市水街商旅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李渔路****号宝莲大厦*座**楼
联系人:杨先生 手机:***********
十一、供应商费用:
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一切费用自理。
附件信息:
-
联合体协议书.****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