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第一中学食堂低值易耗品采购项目
2025-07-16
宁夏/固原
招标采购
固原市第一中学食堂低值易耗品采购项目
宁夏/固原-2025-07-16 00:00:00

固原市第一中学食堂低值易耗品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固原市第一中学食堂低值易耗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固原市第一中学食堂低值易耗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据实结算。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

(元)

备注

*

食堂低值易耗品

*

详见招标文件

******.**

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据实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供货合同每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号),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 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

*.本项目资格要求: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现场查询)。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个工作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投标单位须详细填写附件中的报名表,并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宁夏嘉乐招标有限公司邮箱**********@**.***,将以电子邮箱形式获取招标文件。(报名表请各投标单位在“中世*招电子交易平台”附件中自行下载) 。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开标时间: **** ******* (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招电子交易平台(九龙国际商业广场**区***号营业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本次公告在中世*招电子交易平台(*****://******.***.**/)发布。

*.其他事宜: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固原市第一中学

联系人:刘登科

地址:固原市雁岭北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嘉乐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胡文翠

地址:固原市六盘山西路**号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嘉乐招标有限公司

*******

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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