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工艺美术合作社小剧场和研学合作运营招商项目
2025-07-16
福建/泉州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泉州工艺美术合作社小剧场和研学合作运营招商项目
福建/泉州-2025-07-16 00:00:00
泉州工艺美术合作社小剧场和研学合作运营招商项目

项目招商公告

受泉州古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方”或“古城公司”)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对泉州工艺美术合作社小剧场和研学合作运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商。古城公司拟通过公开招商,择优引入运营合作方,共同将泉州工艺美术合作社打造成特色鲜明的文化园区。

一、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一)招商合作项目名称:泉州工艺美术合作社小剧场和研学合作运营招商项目。

(二)项目概况

泉州工艺美术合作社由泉州文旅集团权属企业泉州古城发展有限公司出资改造、提升并运营,位于泉州古城核心区域,作为重要的工业遗存,承载着泉州工艺美术产业和城市发展历程信息,是集展览、创作、交易于一体的文化园区。本次拟合作运营的项目场地,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包含小剧场和研学教室,现由古城公司运营管理。

小剧场位于园区**号楼二层,为新媒体多功能报告厅,室内面积约***平方米,可移动座位***个。研学教室位于园区**号楼二、三层,面积分别约***平方米,共约***平方米,含折叠桌***张,折叠椅***张。

二、项目合作模式

坚持“产权不变、土地性质不变、业主不变、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古城公司通过公开招商,引进具备剧场和研学运营经验的合作方运营团队,负责项目的运营管理。

达成合作协议后,古城公司提供现状场地,小剧场项目的运营管理在古城公司监管下由合作方运营团队负责,研学项目的运营管理由古城公司与合作方运营团队共同负责。

三、主要合作内容

*.合作期限:*年。

*.小剧场项目

由合作方运营团队全权负责小剧场项目的剧目开发与演出运营,包含但不限于票务销售、剧目开发、演出组织等。小剧场演出内容需保证传统剧目比例(如提线木偶、南音等占比不低于总场次的**%**)。小剧场演出场次首年不少于**场次,次年不少于**场次,且每周六必须演出*场次。

小剧场票务分成:票务营业额实际收入(扣除分销金额后)的**%**作为古城公司分成收益。古城公司首年收益分成由合作申请方报价,报价不得低于*****元(按首年保底**场次,上座率**%**,扣除分销金额后的票价为**元推算,古城公司一年保底收入为:**场×**座位×**元/座×**%**=*****元)。若经营过程中实际分成收益高于合作方的报价,按照实际分成收益结算;若实际分成收益低于或等于合作方的报价,则按照合作方的报价结算。古城公司在第二年的收益分成不得低于首年。

合作方必须无条件接受上述约定的保底条款(包括首年不少于**场次、次年不少于**场次、每周六必演*场、古城公司首年分成收益不低于*****元,第二年收益分成不得低于首年等全部运营指标),并在合作协议中书面确认。

上述保底条款为合作的强制性前置条件,若合作方在合作申请、评议或签约阶段或合同履行期间拒绝接受上述保底条款,古城公司有权取消其合作申请资格或合作资格并解除合作协议,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研学项目

合作方运营团队与古城公司共同负责研学项目的整体运营,以及研学教室场所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开发和组织相关研学课程及配套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非遗手工体验、戏剧体验、艺术讲解等。

研学项目分成方式:合作方根据参与研学人数,按每人次**元结算给古城公司。平均每场结算人数不低于**人,即平均每场分成不少于***元。(备注:合作方每月以实际举办的活动场次和人数结算,并于年底用总人数÷总场次,若平均人数不足**人,则统计一年内不足**人的场次,一次性补齐每场不足***元的总差额给古城公司)。

*.合作方需保证经营过程中各项税费在泉州市缴纳。

*.其他合作内容详见第二章 招商合作项目主要内容。

四、退出机制

*.擅自变更核心内容

合作方未经古城公司书面同意,擅自减少传统剧目比例(如提线木偶、南音等占比低于总场次的**%**),或擅自变更研学课程核心内容,古城公司有权要求合作方限期整改。若整改不到位或造成古城公司损失的,古城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并要求合作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安全事故责任

因合作方运营管理不善(如设备操作不当、活动组织疏漏、安全管理缺失等)导致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合作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古城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合作,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触发熔断机制

在合作期内,若合作方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即视为触发熔断机制,古城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合作方对此应无任何异议:

*)当年度累计超过三次未执行“小剧场周六必须演出*场次”的约定;

*)未经古城公司书面同意,将小剧场场地私自转租、转借或交由第三方运营;

*)连续三个月未完成合同约定的演出场次;

*)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或在合作过程中存在重大失信行为;

*)被行政机关处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发生重大负面舆情,严重影响项目形象;

*.因不可抗力(如疫情、自然灾害)导致无法履约的,经双方协商可延期执行,最长不超过*个月。

*.退出程序

古城公司决定终止合作的,将书面通知合作方,合作方应在接到通知后**日内完成项目交接、清退场地,并妥善处理相关善后事宜。合作方已投入的装修、设备等费用不予补偿,造成古城公司损失的,古城公司有权追究赔偿责任。

五、意向合作方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一)本项目意向合作方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企业资质要求:

*)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万元人民币的独立法人,公司成立时间**年(含)以上(提供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明确包含“演出”“演艺”“剧场运营”“文艺表演”“文化活动策划”“文化艺术交流”“非遗推广”“研学旅行”等与本项目高度相关的关键词(至少包含其中一项)(提供营业执照);

*)已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提供《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的查询结果进行判定]。

*.项目经验要求(满足以下任意一项即可):

*)近*年内,成功运营过至少*个剧场或文化空间项目(提供相关合同、验收证明或运营报告);

*)近*年内,成功运营过至少*个非遗文化项目或网红文化场所(提供相关合同、验收证明或运营报告)。

*.非遗合作资源要求:

与至少**位官方认定的非遗传承人建立合作关系(提供非遗传承人授权书或合作协议)。

*.资金与信誉要求:

*)提供近*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授信证明;

*)提供近*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提供书面承诺函,明确接受委托方提出的分成合作模式。

(二)本项目由评议委员会对意向合作方的资格进行审查。意向合作方须对所提交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六、公开招商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本项目公开招商的意向合作方,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节假日除外)至本中心办公地点领取《公开招商文件》(项目编号为************)。

(二)领取《公开招商文件》的意向合作方、合作申请方及合作方应严格保密获知的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并仅为参与本项目招商活动或履行合作协议的目的而使用。严禁非授权透露、使用、复制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七、遴选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议的办法,择优确定合作方。由评议委员会按照《公开招商文件》约定的规则和程序,确定合作方并出具评议报告。

八、交易保证金

(一)交易保证金的汇达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二)交易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万元整。

(三)交易保证金的缴交方式:可选择银行柜台、网银转账、手机银行缴交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意向合作方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交易保证金”字样。意向合作方授权他人办理报名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四)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丰泽支行

开户账号:******************

九、公告时间

(一)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看样及审慎调查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泉州工艺美术合作社(泉州市鲤城区许厝埕**号*号楼运营管理部)

(三)意向合作方应根据需求联系看样联系人前往项目现场踏勘和审慎调查,不论意向合作方是否进行现场踏勘和审慎调查,一经递交合作申请文件,则视为对本次招商项目的相关情况已有充分了解,意向合作方不得以未充分了解招商项目相关情况等作为其不履行承诺的理由。

公告期内,合作申请方若对本项目有疑问的,可书面向委托方申请了解本项目相关情况,但委托方并不义务必须答复或者提供任何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十、合作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合作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递交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号东海大厦*幢*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二)合作申请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在上述时间内到达递交地点,负责递交合作申请文件并填写《合作申请文件递交登记表》,本中心将在收取《合作申请文件递交登记表》时对合作申请方进行编号,并将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合作申请方编号明确于《合作申请文件递交登记表》中(一式贰份,本中心、合作申请方各执壹份)。在递交合作申请文件的同时,合作申请方应向本中心提交不需要密封的以下资料: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招商活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交易保证金的交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未在上述时间内递交合作申请文件的或者未按招商文件要求密封完好合作申请文件的或者未按文件规定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或者未向本中心提交上述不需密封资料的合作申请方,其合作申请文件将不予接收并立即退回给该合作申请方。

备注:上述复印件需加盖合作申请方单位公章,否则合作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三)在递交合作申请文件时间截止之前,合作申请方可以要求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合作申请文件,截止之后合作申请方不得要求撤回已提交的合作申请文件。

(四)合作申请文件有效期为递交合作申请文件截止日起**个日历日。在此期限内,所有合作申请文件均保持有效。若合作申请方成为中选合作方,与委托方签订正式合作协议,则其提交的合作申请文件持续有效。

十一、评议会

(一)评议会时间: ****年**月**日**时**分开始评议。

(二)评议会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号东海大厦*幢*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区。

(三)在评议过程中,合作申请方须准备好与合作申请有关的证明资料原件随时备查;如有必要,评议委员会将要求合作申请方在*小时内到达评议地点提交原件验证。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原件的,评议委员会有权(但不义务)对有疑议的有关证明资料复印件作出不利于合作申请方的认定。

(四)评议会如只有一个满足资格要求的合作申请方参与,且其最终得分大于或等于**分的,评议委员会可确定该合作申请方为中选合作方。

(五)评议委员会根据评议实际情况做好评议会情况记录并向委托方提交评议报告。

(六)评议委员会经评议,认为所有合作申请文件都不符合招商文件要求的,可以予以否决所有。评议委员会决定否决所有合作申请文件的,应当在评议报告中说明具体理由。

十二、评议结束后的相关程序

(一)本中心在本项目评议结束后根据委托方盖章确认的评议结果在本中心网站(***.********.***)发布评议结果公告(公告内容为合作申请方的综合得分排序、合作申请方编号及综合得分)。

(二)中选通知书发放:本中心根据委托方盖章确认的评议结果向中选合作方发出《中选通知书》并将该通知抄送给委托方。

(三)交易服务费的支付:中选合作方应在收到中选结果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本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四)签订合作协议:中选合作方应当在收到《中选通知书》起*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相关合作协议。如遇不可抗力或特殊情况,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可适当延期。招商文件(包括正式发出的澄清、修改等文件)和合作方提交合作申请文件中被委托方接受的内容均构成合作协议的组成部分。委托方应在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出具《协议签订完毕函》。

(五)出具《交易凭证》及公告招商结果:本中心在收到委托方出具的《协议签订完毕函》当日出具《交易凭证》,并在本中心网站(***.********.***)发布招商结果公告。

十三、交易费用

(一)合作申请方为参加此次公开招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准备合作申请文件、审慎调查、递交合作申请文件等)所发生的费用一概自理。无论发生何种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方和本中心终止招商程序的情形),委托方和本中心均无义务或责任对合作申请方花费的上述费用予以补偿或赔偿。

(二)确定中选合作方后,本中心以本项目小剧场*年合作期内委托方的票务分成总额为基数,按照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收费标准(附件*)向合作方收取交易服务费。

(三)中选合作方未按要求向本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的,本中心将直接从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

十四、其他提示事项

(一)本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交易。

(二)项目详情详见第二章 招商合作项目主要内容。

(三)各意向合作方及合作申请方必须自觉遵守招商活动规则,不得干扰招商活动的各项工作,更不能有操纵、垄断、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有违反本招商文件和申请合作承诺的行为,委托方和本中心有权即刻取消其合作申请资格、终止招商程序或宣布评议无效,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委托方和本中心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四)委托方保留在向合作方发出中选通知之前的任何时候拒绝接受所有合作申请或终止招商程序的权利。除退还交易保证金[但不包括本《公开招商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情况]外,委托方和本中心不对受此影响的任何合作申请方承担任何责任。

(五)招商文件及其涉及的整个过程的解释权归委托方。

(六)在本项目合作方产生前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向本中心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本中心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争议涉及本中心时,当事人可以向本中心的监管机构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向本中心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公告在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十六、本中心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号东海大厦*幢***室。

邮编:****** ????????????传真:*************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十七、接受投诉部门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综合部 联系电话:*************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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