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牡丹区沙土镇2025年度省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2025-07-16
山东/菏泽 变更澄清
菏泽市牡丹区沙土镇2025年度省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山东/菏泽-2025-07-16 00:00:00
菏泽市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系统
山东/菏泽-2025-07-16 00:00:00
菏泽市牡丹区沙土镇****年度省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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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牡丹区沙土镇****年度省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更正公告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菏泽市牡丹区沙土镇****年度省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 ||||
| *.首次公告日期: | ********** **:** | ||||
| 二、更正信息: | |||||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 *.更正内容: | 原磋商文件内容: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第*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后审。 现变更为: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第*条:本项目接受联合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牵头人应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 同一项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 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负责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其他业主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本次公告未列明但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涉及到以上变更的全部内容,均按变更后内容执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变更后的最新文件为准。 | ||||
| *.更正日期: | ********** **:** |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 *.采购人名称: | 菏泽市牡丹区沙土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菏泽市牡丹区沙土镇人民政府驻地 | ||
| 联系方式: |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菏泽国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山东省菏泽市开发区高创西路新世纪科技城**号楼**层 | ||
| 联系方式: | *********** | ||||
| *.项目联系人: | 李森 | 联系方式: | *********** | ||
|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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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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