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2025-07-16 00:00:00
浦城县徐霞客游线标志地(浮盖山片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官路乡浮盖山景区配套提升工程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浦城县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和浦城县浦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浦城县徐霞客游线标志地(浮盖山片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官路乡浮盖山景区配套提升工程(招标项目编号:********************)招标,现就招标文件有关事宜进行答疑、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纪要
问题*:该项目需要提供项目副经理,那项目副经理需要填写项目负责人得那个表格吗?相关证明材料要提供吗?
回复:需要。
问题*:项目技术负责人*人,那是要写*份项目技术负责人情况表是吗?
回复:是的。
问题*: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未提供,请补充;未按闽建〔****〕* 号文提供《主要材料设备项目与价格表》,请补充。
回复:已上传附件,请投标人自行查阅、下载。
二、补充通知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节专用合同条款**.* 预付款修改为:**.*.*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总价的**%(不含暂列金、暂估价)。预付款支付期限: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天内。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承包完成工程量相应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总价的**%后,由承包人开始向发包人还款;发包人从每次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中扣回工程预付款,承包人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的**%前,将工程预付款的总计金额分两次扣回。(备注:若本项目承包人的履约担保是以现金的方式递交发包人的,则发包人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同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同等金额的正式发票,并提供预付款担保。若承包人以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按规定免交履约保证金的,则发包人不安排工程预付款。)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和******.**.***.**)、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特此通知
招标人:浦城县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浦城县浦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