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海山乡红树林碳汇开发CCER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16
浙江/台州 招标采购
玉环海山乡红树林碳汇开发CCER项目招标公告
浙江/台州-2025-07-16 00:00:00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受采购人玉环市海山乡人民政府委托,现就玉环海山乡红树林碳汇开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

名称

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实施周期

*

玉环海山乡红树林碳汇开发****项目

海山茅埏岛本岛约***亩红树林的碳汇开发,具体以批准通过的数量为准,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公开招标需求。工作内容包括:负责项目****的审定和登记工作、减排量核查与登记工作和减排量的销售工作。

*

***万元/年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投标人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适应的经营或服务能力。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五)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应满足以下条件: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联合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协议书并明确分工;

◇联合体主办单位和成员单位均应具备上述资格要求;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报名时间、地址:

*、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不接受网上报名)。

*、获取(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上午:*:*****:** 下午:**:*****:**

*、报名地址:玉环市华龙榴岛公寓*幢*单元***室(台州衡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注:若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请按附件《报名申请表》所列内容提交资料,请将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或者将有关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至邮箱:*********@**.***)并致电告知,没有通过以上方式报名的单位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五、招标答疑会:无。

六、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①现场递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必须在****年*月*日**时**分前送达浙江省玉环市公证处会议室(浙江玉环市泰安路***号财富中心**楼)

*、开标时间:********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浙江省玉环市公证处会议室(浙江玉环市泰安路***号财富中心**楼)。

逾期送达(或寄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

*、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相关注意事项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起*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

九、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台州衡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玉环市华龙榴岛公寓*幢*单元***室

(二)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玉环市海山乡人民政府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人地址:玉环市海山乡

台州衡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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