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公安局市局机关视频监控服务(第4次)比价采购公告
2025-06-12
黑龙江/鹤岗
招标采购
鹤岗市公安局市局机关视频监控服务(第4次)比价采购公告
黑龙江/鹤岗-2025-06-12 00:00:00
鹤岗市公安局市局机关视频监控服务(第*次)比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局机关视频监控服务(第*次)
采购方式:比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需求详情:

一、安装服务: *、视频监控服务:对市公安局院内原有**个视频点位进行迁移服务(包括网络、电路),保证视频点位合理布局,对新增**个视频点位提供安装、联网、调试、运维等服务,实现市局院内监控覆盖范围可达**%以上:对现有硬盘录像机进行迁移服务,将市局院内各监控系统硬盘录像机统一迁移至四号楼市局监控室,通过平台统一管理。 *、链路服务:线路设计全部使用数字信号传输,主要由光纤、网线进行传输。以达到信号“*”干扰、视频“*”损耗的目的。主路由用光纤传输,即由机房到各楼线路以及各个点位进行传输汇总的线路。材料上选用带电源线加光缆,带防拉扯钢丝,**芯或以上单模传输方式,以达到通讯线路与供电线路同步传输、统一管理的目的。 主光纤到监控室,通过一部光电一体的交换机设备,将光纤转换为网络接口,使用*****传输速率的设备,以达到视频流畅传输不卡顿的目的。再通过网线连接到各信息点,通过使用***交换设备,无须给摄像机单提供电源,节约设备成本,减少故障率,方便后期维护。楼体室外围墙间通道以及地下停车场、主出入口等监控区域,全部使用带电源线的室外防水型铠装复合光缆进行传输,到各信息点后用网线进行监控摄像头的连接。 *、监控室规划服务:电视墙使用*台监视器组成一个拼接电视墙。横向单排*台。每台选用大小至少为**寸的液晶监视器完成电视墙的拼接建设。录像主机选用*台(原有*台)**路录像主机。能够提供至少**路视频监控摄像头画面显示及录像存储。*台录像主机通过解码器对应二台监视器,并根据不同的显示内容进行分区域式管理。操作台配置*部,其中一部用做监控系统的集中控制,可实现对电视墙监控内容的调整、更换以及录像查询等。另一部操作台为值班人员工作台,用于数据记录等相关操作。录像存储采用供应商提供的录像机安装**块监控专用硬盘和原有*台录像机及**块硬盘的方式进行录制。其录制时间至少能储存***天,且画面回放清晰、流畅。监控系统集中控制管理主机,选用主流配置的设备,可实现在一台管理主机上对全部监控摄像头以及原有和新建硬盘录像机进行统一管理。此管理主机可实现无须更换物理连接,只需要对软件进行操作,即可实现监控画面调整、区域分区管理调整、录像回放以及相关设备的设置等各种功能。 安装调试服务**日内完成。(详细参数见附件)

服务周期:**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北红旗路**号鹤岗市公安局
报名开始时间:********** **:**
报名结束时间:**********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鹤岗市公安局
联系人:张统之
联系电话:***********
联系座机:************


四、参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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