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伊春-2025-06-27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内容和要求 (一)项目名称:嫩江市自然资源局开展矿山企业监督检查(开采边界测量) (二)采购预算:**万元。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采购内容:对全市**家生产矿山(地上露天矿山**家、地下矿山*家)开展****年度矿山企业监督检查(开采边界测量)工作并提交越界认定报告。 (五)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服务周期: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时限提交项目成果,服务周期一年。 (七)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 (八)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名 (*)其他特殊资格条件:*.项目负责人员须具备地质或采(选)矿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以上职称证书,且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其余成员需具备地质、采(选)矿、财务或法律类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供应商应提供证书/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符合专业标准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材料,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的退休材料和劳务合同。*.供应商需在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备案机构。 二、工作内容 完成全市**家生产矿山(地上露天矿山**家、地下矿山*家)****年度矿山企业监督检查(开采边界测量)工作并提交越界认定报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组织,制定工作计划,周密部署、统筹协调、细化分工,明确工作进度安排,抓紧推进任务落实,确保此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提高工作质量。工作开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要求时限完成外业调查、内业成果编制、成果审核把关等工作,同时要加强质量监督,切实保证成果质量真实准确。 (三)落实经费保障。按照工作要求,保障工作经费及时足额到位,确保嫩江市自然资源局矿山企业监督检查(开采边界测量)工作顺利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