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来县司法局普法宣传印刷品(第3次)比价采购公告
2025-07-01
黑龙江/齐齐哈尔 招标采购
泰来县司法局普法宣传印刷品(第3次)比价采购公告
黑龙江/齐齐哈尔-2025-07-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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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来县司法局普法宣传印刷品(第*次)比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普法宣传印刷品(第*次)
采购方式:比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成本价(元):*.****
需求详情:
*、供应商需提前准备其报价金额的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以备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核实,并于比价公告发布后**小时内把满足本单位要求的样品送至我单位。当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评审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在评审期间要求其在半小时内提供上述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清单全部内容(附表*)。清单中数量仅为参考,以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因临时工作需求需印刷制作清单中未列项目时,按照相近材料规格中标单价进行计算金额,无参考样式的印刷材料按照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临时会议材料胶装、装订服务等。所有商品分多次印刷,随时按照需求数量生产,在指定时间内送货上门。
*、需开标前送纸张样子到甲方,未送样子视为无效报名。
*、因本单位工作性质原因,涉及敏感信息等,对技术产品的安全性、响应速度及服务能力提出严格要求。为确保项目实施的合规性、可靠性及后续服务保障,需选择具备服务能力的供应商,中标后进行实地查看,确定是否中标。
服务周期:*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县政务中心后身*楼司法局
报名开始时间:********** **:**
报名结束时间:**********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泰来县司法局
联系人:许丹丹
联系电话:***********
联系座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