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2025-07-16 00:00:00
浙江景宁经济开发区(省级)红星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浙江景宁经济开发区(省级)红星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补充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序号为景招*[****]***号的浙江景宁经济开发区(省级)红星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作如下补充、修改:
一、本工程经审定的招标控制价为********.**元(含税暂列金*******.**元;含税暂估价*******.**元,其中专业工程含税暂估价*******.**元;其中含税暂列金及暂估价,不下浮)。
二、招标文件中动态核查时间统一修改为:投标人****年*月*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打印页;
三、第五章第一条工程招标控制价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第*点《丽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价》****年第*期;《浙江造价信息》****年第*期;
四、第五章第二条投标报价中第*点: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规费和税金,投标人应按下列给定的费率或区间计取,计算基数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版)规定。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 |
规费(%) |
税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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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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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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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讯工程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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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水工程 |
*.****.* |
**.* |
* |
电力工程 |
*.****.* |
**.* |
* |
路灯工程 |
*.****.* |
**.* |
* |
绿化工程 |
*.****.** |
**.** |
* |
园林景观工程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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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中修改
*.资信标评审
序号 |
评审 项目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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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
较好 |
一般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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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 诚信 |
评标时以投标人在“丽水市智慧工地”公布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年*月份“市政工程”信用等级为准。其中企业信用等级*级为好,*级的为较好,*级为一般,其他的(包括无等级或未显示的)为差。 注:企业诚信等级评标时以“丽水市智慧工地****://**.***.***.***:**/***********/”系统中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年*月份“市政工程”信用等级为准。 未在丽水市智慧工地平台上完成“诚信登记”的施工总承包企业而影响获取企业信用等级的,按差处理。如对获取的企业信用等级存在异议的,按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试行)》中信用等级异议处理,但不影响本次企业信用等级的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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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标评审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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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
较好 |
一般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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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人在评标基准价范围内的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下浮率为**.*%(含)[即投标报价********.**元(含)]的为好; 投标报价下浮率为**.*%(含)***.*%(不含)的[即投标报价********.**(含)***********.**元(不含)]的为较好; 投标报价下浮率为*.*%(含)***.*%(不含)的为[即投标报价********.**元(含)***********.**元(不含)]的为一般,其他的为差。 注:评标基准价范围为最高投标限价下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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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图纸均已重新公开发布,请各投标人到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七、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时间节点修改为: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年*月**日 **:** 时(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以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定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八、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与本补充文件(一)有差异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一)为准。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红星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下载:
变更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