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2025-07-16 00:00:00
| 索引号: | *********************** | 主题分类: | 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 |
| 发布机构: |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 |
| 名 称: | 昆明市呈贡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呈贡区****年“九湖流域”病虫害绿色防控无人机飞防服务采购意向公告 | ||
| 文号: | 关键字: | ||
昆明市呈贡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呈贡区****年“九湖流域”病虫害绿色防控无人机飞防服务采购意向公告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号)文件精神,经昆明市呈贡区农业农村局研究,采用综合评分法采购无人机飞防服务,开展呈贡区****年“九湖流域”水果和粮食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现将编制的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呈贡区****年“九湖流域”病虫害绿色防控无人机飞防服务采购。
目录代码:*****,项目名称: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
二、购买主体
昆明市呈贡区农业农村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实施粮油作物和水果病虫害绿色防控无人机飞防,预计粮油作物****亩次、水果****亩。
采购单价为包干价,包括农药、助剂、无人机工时和人工费。
五、预算资金
(一)预算金额:**.***万元。
(二)资金来源: ****年项目专项资金和****年项目节余资金。
六、承接标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合法经营范围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三)参加投标的飞防企业具有相应的资质(营业执照、植保无人机操作证等)。
(四)所使用的农药产品取得农药“三证”和相关生产许可证明材料,农药产品质保期**个月以上。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呈贡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采用综合评分法采购无人机飞防服务。
八、公示期
公示期*天,****年*月**日至****年*月**日。
九、联系单位和方式
(一)联系单位:昆明市呈贡区植保植检站。
(二)联系电话: *************。
(三)联系地址:呈贡区乌龙街道惠景园**栋****室。
昆明市呈贡区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