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汉滨区中原镇恒河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二次)施工合同
2025-07-16
陕西/安康 中标结果
2025年汉滨区中原镇恒河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二次)施工合同
陕西/安康-2025-07-16 00:00:00
陕西/安康-2025-07-16 00:00:00
****年汉滨区中原镇恒河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二次)施工合同
视力保护色:| 招标项目名称 | ****年汉滨区中原镇恒河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二次) | 招标项目编号 | ***************** | ||||||||||||
| 标段名称 | ****年汉滨区中原镇恒河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二次)施工 | 标段编号 | *********************** | ||||||||||||
| 合同甲方 | 汉滨区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处 | 合同乙方 | 陕西浩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合同名称 | 汉滨区中原镇恒河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合同 | 合同签署日期 | ****年*月**日 | ||||||||||||
| 合同价款 | *******.**元 | 合同期限 | * | ||||||||||||
| 其他信息 | 合同协议书 汉滨区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处(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汉滨区中原镇恒河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已接受陕西浩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承包人******;)对汉滨区中原镇恒河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的投标,并确定其为中标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中标通知书;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专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 (*)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图纸: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其它合同文件。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柒佰万零壹任壹佰柒拾贰元壹角陆分 *.承包人项目经理:程慧慧,注册证号:************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承包人承诺执行监理人开工通知,计划工期为***天。 *.本协议书一式肆份,合同双方各执贰份。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具体详见附件 | ||||||||||||||
| 相关附件: |
| 中原监理项目合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