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汉滨区中原镇恒河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二次)施工合同
2025-07-16
陕西/安康 中标结果
2025年汉滨区中原镇恒河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二次)施工合同
陕西/安康-2025-07-16 00:00:00

****年汉滨区中原镇恒河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二次)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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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年汉滨区中原镇恒河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二次)招标项目编号*****************
标段名称****年汉滨区中原镇恒河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二次)施工标段编号***********************
合同甲方汉滨区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处合同乙方陕西浩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汉滨区中原镇恒河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签署日期****年*月**日
合同价款*******.**元合同期限*
其他信息

合同协议书

汉滨区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处(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汉滨区中原镇恒河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已接受陕西浩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承包人******;)对汉滨区中原镇恒河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的投标,并确定其为中标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中标通知书;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专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

(*)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图纸: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其它合同文件。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柒佰万零壹任壹佰柒拾贰元壹角陆分

*.承包人项目经理:程慧慧,注册证号:************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承包人承诺执行监理人开工通知,计划工期为***天。

*.本协议书一式肆份,合同双方各执贰份。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具体详见附件

相关附件:
中原监理项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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