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小设备)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7-16
江苏/南京 招标采购
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小设备)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南京-2025-07-16 00:00:00

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小设备)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项目概况

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小设备)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 采购文件并****年********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小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拟采购高速冷冻离心机、全自动定量浓缩系统及水浴恒温振荡器,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日内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 号)的规定,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响应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条件:

*.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拒绝下列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

*)凡为磋商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三、获取磋商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 *:**至 **:**,下午 **:** 至 **:**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邮箱获取:将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经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方可获取磋商文件。

资料: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需联系电话号码);经办人身份证(* 份加盖公章复印件);营业执照(* 份加盖公章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年********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年********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天元西路**号银城***中心*号楼*层***室

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电子版须为响应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五、开启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天元西路**号银城***中心*号楼*层***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媒体:本磋商公告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若有关本次磋商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查,供应商可自行勘察现场或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地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浦口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象山路*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建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天元西路**号银城***中心*号楼*层***室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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